贺晟勉强靠着这笔钱上了学,又不得不捡时间在外面兼职打工,跟着社会上的人抢生意,走门道。
在贺铭找回他之前,他连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知道是谁,野种一个。
时间一长,留下的那点钱都被养父赌光了,高利贷追着不放,有时候他忍受不了地打回去,满身伤回家的路上,周围的邻居像是躲瘟神似的躲着他走。
这种烂进泥里的日子,他早就过够了。
没劲。
要么他死,要么他们一起死。
可偏偏,只有她那天晚上报了警。
敲了那扇门,想尽办法救了他这条烂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想活的。
后来,是贺晟某天夜里回家时,看见女孩晕倒在通向自己家的楼梯上。
其实他最讨厌管闲事,也毫无同理心可言。
他连自己的命都懒得顾,更别提别人的命。
可不知怎的,他又想起那天晚上,她站在楼梯下,跟他说的那句话。
就算活不久了,也不能不活吧。
一开始,贺晟只觉得她很有趣。
既然已经活得那么艰难,何必还要在这个肮脏不堪的世界上苟延残喘。
如果是他,恐怕早就给自己一个了断。
他本就活得孑然一身,说死也就死了。
恐怕说不准哪天他死了,连个给他立坟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没什么可顾及的。
她明明跟他一样,也孤身一人,何必这么坚持。
最起初,贺晟发誓,他只是想看看这只可怜的兔子还能怎么活下去。
所以他又鬼使神差地来了医院。
那天刚好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楼下的花坛附近,女孩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病号服,一个人正坐在那里晒太阳,看着花坛里盛放着的海棠花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身影孤单又寂寥,和周围两两聚在一块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
贺晟这才仔细看了看她。
她的身形纤瘦得过分,硕大的病号服套在身上,显出几分空荡荡。
那天晕倒在他家门口,他把人抱起来时,几乎没摸到她身上一点肉,一张脸甚至还没他的手掌大-->>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