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思腾要搬来加拿大啊?”陈飒又一声咋呼,然后和小蝶面面相觑。
兰珍还是一贯的慢条斯理:“我们两个人过去都是longdistance(两地分居)的受害者,前段时间也因为相隔两地,产生了一些差点让我们分手的误会。所以为了杜绝今后再发生这种事,就决定搬到一起,那只能他过来这边,或是我去美国。可是我都四十多岁了,不想再经历第二次移民,再适应一次新环境,所以就只能他过来咯。”
小蝶表示赞同:“你这么讲,我想起来,我姑和我姑父也是认识后,很快就结婚,我姑当时也这么说的,就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像——”她顿了一顿,在心里把“年轻”二字换了一下,“年少的时候那么纠结。”
兰珍不住地点头笑道:“嗯,是这样的。”
小蝶在心里暗暗发誓,到那天说什么也得把路亚拉过去,让他看看新郎怎么为了新娘放弃硅谷的,好好感化感化他。只要告诉他新郎是从硅谷来的,他准来。
“等等,等等,那你们俩结婚以后,是不是就把我们俩扔出去了?”陈飒问。
不等兰珍回答,她又仰天呼道:“偶卖糕的(og,我的天哪)!这就是你今天请我们吃饭的真实目的,对吗?靠,散伙饭啊?”
小蝶刚刚只顾着为做伴娘兴奋,这时候也想到这个严峻的问题。
兰珍笑道:“不会,我们都比较喜欢suburb(郊区)的生活,就是那种节奏很慢,街区很安静,后院可以种种菜种种花的生活。”
“所以你又要卖康斗(ndo,共管公寓)吗?”陈飒又道。
“不是不是。”兰珍忙说。
“你听人家说完。”小蝶冲陈飒嘬了一下牙花子。
等两个房客都安静了,兰珍才又道:“等他把美国那边的工作和房子处理一下,就搬过来。我们打算搬去西边,像奥克维尔或是柏林屯(多伦多西边小镇),再买个hoe(独立屋)。这个康斗我们打算继续出租,所以不会影响到你们。”
不用再另找房子,两位房客心里都松了一口气,但很快又为兰珍的离去伤感。
“你要搬到北边,有yrt、viva(约克区公交车)什么的,见面还比较方便。可你要是搬到西边,那以后一年估计也见不了几回了。”小蝶怪难受的。
三人都有点别离的伤感。
然而很快,陈飒就勾住小蝶的细嫩的双肩,豪爽道:“没事儿,到时候我带你坐‘够(go,安大略省大金马蹄地区公交系统)’去看她。”
既然也不打算大办,兰珍一开始就不想穿婚纱,拖拖拉拉的很是累赘,她想随便去哪里淘一件西式礼服裙就可以了。可是在合理的预算内(150-200刀),一直也没找到特别理想的。正头大,陈飒问了句:“你会考虑穿旗袍吗?”
她妈前两天听说兰珍结婚,很热心地告诉女儿:“我出国那时候,不是在‘大阳沟’那个小裁缝家做了件真丝旗袍吗?大红的,还是龙凤呈祥的图案,蛮喜兴的。带来这么多年也没穿,以后也不会穿了,你骨架子这么大,也穿不上。你问问珍要不要当结婚礼服,她那么白的皮子,穿这个红好看。”
陈飒一口就回绝了:“人家结婚,又在加拿大,肯定想穿西式的。”她其实是怕兰珍忌讳,毕竟妈这辈子死了两个丈夫,过得也是坎坎坷坷的。
她妈还是锲而不舍:“哎呀,你就去问问她,让人家自己做决定。她们那边结婚,有时候比我们大陆还讲究传统,你看那年那个连战儿子结婚,他儿媳妇在那个婚宴上不就穿旗袍么?唉,她又没个妈帮她准备这些。”
陈飒只好打哈哈:“好好好,那我问问她有没有买到合适的。”
要不是这会儿看着兰珍找不到合适的,她本打算略过不提,过后编个瞎话忽悠一下她妈,没想到兰珍马上点头:“当然。”又苦恼,“可是合身的旗袍都要订做,多伦多哪里有好裁缝?来得及吗?”
陈飒难得说话有些吞吐:“其实吧,我妈就有一件红旗袍,出国以前做的,还是找一个老裁缝量身订做的呢。”
小蝶很感兴趣地插嘴:“我姑当年出国的时候也做了旗袍,好像她们那时候女的出国都喜欢带一两件旗袍,正式场合当礼服穿。不然在国外买礼服太贵了,小一点的尺码也不好找。”
“对对,我妈那时候也是听人家建议的,说出国要带旗袍。她本来是想,到了加拿大,跟我爹地还搞个什么婚宴、见亲朋好友的时候穿后来不是狗咬猪尿泡了么,我爹地在这儿哪有什么亲朋好友?哪有钱搞什么婚宴?就一直压箱底了呗。”陈飒告诉兰珍,“你要愿意,我回家给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