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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第1页)

作者有话要说:开头段的例子改编自《贫穷的本质》。

写坎贝尔家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小李子的盖茨比。<hrsize=1>  我们知道钱从哪儿来的,却不知道它为何离开了。

尤其是穷人。他们的钱包里从未出现过大额支票,古灵阁里从未开过金库,也从未聘请过律师为他们打磨遗嘱。他们赚的每一个纳特,从汗水和坏死细胞里捞出来,都丁零当啷地进了兜里,又毫不留恋地逃离。

他们通常存不下来钱,宁愿用三天劳作的工资去破釜酒吧痛饮一夜,也不愿意攒上半年,买一台提高工作效率的魔法机器。

麻瓜更是如此。政府给贫穷家庭疫苗补贴,绝大部分都被拿去换肉干和奶酪。他们陷入缺钱的循环、贫穷的陷阱。生物繁殖的本能拯救他们。生数不清的孩子,能活几个算几个,这是提高家庭劳动力的唯一方式。

詹姆在牛津城听来的那歌词其实残忍得合理。

“贫穷生孩子,资本生钱。”

好在世界并非一尘不变。当一个人试图跃迁——无论从贫穷奔向富有,还是从富有落入贫穷——只要他或她足够胆大,没人拦得住这事。当然,成功与否,就连占卜也无从得知。

……

凯瑟琳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件事。

暴发户,暴发户,暴发户。

所有人都讨厌暴发户。

贫穷通常不恨老钱。他们生来就习惯了老钱的存在,就像无脊椎生物生来就知道这世上有人比它们多了一根脊椎。这跟脊柱带来的便捷难以想象,但没人会去探究:为什么它们比我们多一根脊柱?那是和生物进化一样漫长的东西了,以至于到了此时此刻,已经变成一条无需证明的公理。

暴发户曾经也是贫穷的,或者说,至少曾在人群中暗淡无光。

没人知道他们怎么突然有一天,摇身一变,红光满面。也许是在禁酒时代大肆销售威士忌、也许是在耕作了五代的土地下挖出矿脉、也许是远渡荷兰第一个做空了郁金香——总之,看着曾经手拉手的伙伴变得前呼后拥,身后跟着五辆马车都拉不完的财富……这感觉真不好受。

老钱讨厌暴发户,有点像犬类或鼠类的领地意识。从前也在地上缓慢蠕动的物种,冷不丁抽出一根脊柱,就能和他们一起直立行走——这让他们不得不踩上高跷,避免和曾经在地上爬的家伙对视。

高跷有两边,一边是历史,一边是血统。暴发户想要站上高跷,比给财产翻个倍更难。

“……这就是为什么盖茨比被黛西抛弃了,被修车工枪杀了,死在私人泳池里,那么多人受他恩惠,却几乎没人参加葬礼。”

凯瑟琳很久以后明白了这一点。

“……布坎南一家却远走高飞。只因为他们姓布坎南,不穿粉色衬衫,真的从牛津毕业。”

说这话时,她刚满三十岁,第一次回到法国,普罗旺斯,漫天灰紫,是薰衣草花季末期。她站在坎贝尔先生墓前,那天是落雨的午后,一把黑伞罩在她的头顶。

“时间过得真快。”

“艺术装饰的时代过去了,”他说,“现在是我们的时代,无论纯血麻瓜、还是新钱老钱……战争结束后再也不剩了。”

“这很好,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夏天,”她转身离开,“我只要这夏日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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