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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极目黑白十二(第1页)

即便心中有此猜测,但如今亲耳听他说来,却依旧觉得惨烈。

那时的阿七,算来不过十五岁上下。被家人卖掉,辗转多地来到济南,除却一个弟弟之外亲人全数丧生于觅珠令下。身似浮萍,遭逢此难,寻常人都难说能熬得过,又何况她这样一个弱女子?

“在檀沐庭看来,那次只不过一场嬉闹,闹过之后,便丢下她,又去别处寻乐。班主得知此事后,想要同檀老夫人要个说法。老夫人说,她本就是个戏子,陪客也是份内之事,给了些银两打发了就好。我照顾阿姐三日,除第一日她在昏睡,过后便正常进食,还能同我说上几句话,叫我不要忧心她。”他似乎恢复了平静,眼神中的狠戾渐渐敛去,“班主可怜阿姐,将银子给她,她偷偷告诉我,这些银子能让我俩买上一所宅院,安安稳稳生活下去。”

萧扶光垂首,四肢许久微动,有些僵硬,想活动活动筋骨,却又不愿惊扰了他。

“从檀家出来后,我和阿姐置了一所宅院,班主待她算是不错,当初捧得用心,她依旧常回去上台。可过了没几个月,她的肚子便大起来。戏服宽松,看不出来什么,我却能看到她的肚子一日比一日鼓。我那时便想杀檀沐庭,可以我一人之力,如何动得了他?我再登门,险些被他们打断一条腿。我不仅进不了檀家,说不定还会被他们活活打死,若我死了

,谁又能继续照顾我阿姐?”

他嗓音有些发颤,仰起头,深呼吸后再次开口:“后来,阿姐诞下一个女婴。可她趁我去抓药的时候,带着女婴去找班主。她将女婴置在戏服的箱笼中,求班主收下这个孩子,自己投水自尽…阿姐知道我恨檀沐庭,一定不会接受这个孩子,所以只能托付给班主。而她自己也不想再苟活在这世间,索性自尽,一了百了。”

说到此处,他又抬起眼皮。

这张脸可以是假的,但眼神却不是。此刻他便用一种萧扶光从前常见到的,迷茫又真挚的眼神看着她,而后发问:“倘若郡主是我,那时应该如何做呢?阿姐死了,只留下一个血脉不详的孩子,我要杀了那个孩子泄愤吗?可那也是阿姐的孩子,我下不了手啊…我动不得檀沐庭,我能做什么呢?我并非没想过了结自己,我烧了宅子,去檀家,打算同他们共同于尽…可当我前往檀家时,看府官开道,就连檀沐庭和那老妪也要跪地相迎——我突然间便明白,我的仇人并不只有他一个,造成我和阿姐这样下场的,不是赤乌又能是谁?自那时起,我便打算来帝京,我不止要杀檀沐庭,我的仇要一个一个地报!”

说到此处,他眼中的真挚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质问与不甘。正如他所说,他的仇人不止一个,让他们姐弟二人沦落至此的源头似乎是那道“觅珠令”

,但觅珠令却是白龙珠城城主为上贡而下。所以在他的眼中,眼前的仇人是檀沐庭,幕后的仇人却是赤乌。

“我原本打算直接进京,但离开檀家,烧掉宅院之后,我又变成了那个一无所有之人。我甚至躲不过入城盘问,只能被当做流民遭人四处驱赶。彼时于大魏而言,天下太平,我这种人走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幸而我自小在海边,不止会开蚌,还有一身赶海捕鱼的本事,只要有河湖,我也饿不死,甚至还能捉来卖些给过往之人。我常听他们说话,以纠正自己乡音,久而久之,我也知道的一些事情。”他顿了一下,道,“我听说,赤乌有三子,长子景王务政多年,最有机会成为王储。景王有一女,天生紫日红光异象,疑为天命之女,所以赤乌极其宠爱他这孙女,亲赐爵位封邑——阿姐诞女后自尽,谢妃诞女封赏无数,人的命还真是难说啊…我在挣扎北上的那两年中,不断听人说起那位光献郡主,说她如何聪颖,说她父亲也因她更受赤乌重视,说当初连她抓住不放手的三岁小儿的父亲都因此入内阁。那时我想起阿姐的孩子,不过是有些不甘心罢了,我从未恨过光献郡主,直到有一天,我为驻扎在城外的士兵送鲜鱼时,听他们说——

昔日陈王曹植有一支金爵钗,曾为它赋诗作词,后来此钗为赤乌所得,决意重铸金爵钗。与当

年陈王钗不同,赤乌为金爵钗增喙下珠与业火莲。喙下之珠便是从白龙珠城寻得的南珠,只是赤乌对南珠一直不满意,所以白龙珠城只得年年上贡新珠。”

说到此处,他似乎又有了底气。他微微昂着下巴,扯出一丝笑来看着萧扶光。

“关于金爵钗的传闻那样多,有说皇帝想令三王掷钗,中者为王储的,也有说赤乌长子并非景王,而是另有其人,不过流落民间,所以赤乌才以金爵钗为借口拖延立储…”他说着说着,仰头哈哈大笑起来,“一群蠢货罢了,他们为何不想想,金钗本就该是女子所簪戴,从始至终都与三王和蓝梦生的父亲无关。赤乌那支金爵钗,原就是为光献郡主所铸啊哈哈哈…”

萧扶光听他此言,然而阿七之死实在令她震惊,所以她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于是我不再打算进京,听闻谢妃多病,与郡主隐在兰陵。我前往兰陵,幸亏她母女住在城外山院中,否则我入不得兰陵城,又如何寻你复仇?我等了足足有三个月,终于等到你们。”他敛起笑,继续盯着萧扶光,道,“你与我想象中的一样,骄横跋扈,自作主张。也正因如此,即便谢妃不愿,你还是要将我带回家中,谁也阻拦不得。我本有多次机会可以杀你,但山院有重兵把守,倘若我夺你性命,便无法去找檀沐庭寻仇。况且…你同阿姐的女儿年岁相仿,我

依然下不了手。如此春去秋来,竟拖了五六年之久。”

“这五六年来,我看着你长大,或者说,我们是一起长大。”他神色淡然,眼中却多了一抹化不开的温柔,“你念书识字,我就在一边,或擦拭被墨溅污的案台,又或帮着送纸笔。你很聪明,师傅们说你不到一岁便已能认许多字,后来开蒙也不费力气,比旁人省心。而今同样一本书,你半个时辰念完,我明明年长你十余岁,却要花几天的功夫才能明白其中道理。你观我有意读书,也偷偷请师傅一同教导我。但那时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恩情,因这是你欠我的,或者说,是先帝欠白龙珠城人的。所以那五六年来,即便你与我越是相熟,待我再好,我也不曾对你有过好脸色,因为我永远忘不了我是如何来的大魏,我阿姐又是如何死的…

直至你七岁生辰之前——也正是二十三年,济南暴雨那一年春,圣人驾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赤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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