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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第1页)

萧翊“嗯”了一声算作应答,旋即从身旁的锦匣中找出一瓶药膏,执起萧清规被烧伤的左手,轻柔涂抹。

她的腹部已有些显怀,上了月份的缘故,加之身子要比寻常人亏损,近些日子极为嗜睡,即便经过颠簸的山路,她也昏昏沉沉地不肯醒,眉头倒是会蹙起好看的弧度。

手背上的疤痕仿佛一片肉色的繁花,又像千秋寺莲池中锦鲤的鱼鳞,萧翊已经心疼了一路,也不知这祛疤的药膏到底有没有用。涂过药后,为防她蹭到衣衫上,萧翊依然握着那只手,等待风干。

而他空余的右手正虚虚护着她的头,他瞟了过去,下意识收掌,试图握拳。掌心的厚茧微颤,五指仍旧使不上力,难以握紧,他手上的伤早就好了,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可筋脉终究受损,势必要有影响。

他不禁想起摒念的话,自认这只手便是他犹豫的代价,他终究未能从始至终地保持以她为先,幸好他醒悟得尚不算晚,还来得及。

萧清规即便在睡梦中似乎也感知到了隐隐散发着的颓丧,下意识覆上他那只无助的手,贴向自己的脸颊,传递余温,嘟囔着问道:“到哪儿了?”

萧翊沉声作答:“刚过江州,天黑之前就会到。”

第48章番外:雾山千秋

雾山与江淮二州一衣带水,行在官道之上,所见皆为同源之流,风光别无二致。

等到淮水已尽,便可见雾山下的濯湖,寿眉久居深宫十几年,素闻湖畔离亭之名,也不知今时今日离亭是否还在,大抵早已成为古迹。

她看着渐渐将要远离的淮水,出神着想起,她是在淮州时追上的马车,决定随萧清规而去,隐居雾山。

在那之前,她尚未入淮州时,冯玄度策马追赶而来。他们其实并未说过多的话,更无暇叙旧,畅谈心事。

冯玄度直抒胸臆,问她:“你可愿随我留在永安?顾表哥接手了玄甲军,我也入了玄甲军,虽然现在军衔低微,可我未来必会创立一番功绩。我……我想问你,不,我要娶你,只是可能要暂时委屈你,父亲已为我另说了正妻,可我心里只有你……”

她那一刻在想,冯玄度肯为她追到淮州,就足够了,再多的她不奢望,也不想要。

冯玄度看她的神情便明了了不少,连忙找补:“我现在无力抵抗父亲,这是他准我参军的代价,你只消等等我,等我五年,不,三年,只要我立下军功,自会……”

她笑着将他打断:“冯公子,那便等三年之后再来找我,假使那时你我还满心挂记着对方。可我觉得,到时未必会如此了。”

萧翊和萧清规给了她足够半生无忧的家底,她想她何必离开宫城又跳进另一个内院牢笼,他们都会有各自的将来,无需强行牵扯到一起,那便是兰因絮果的故事了,并不好看。

她嘴笨,说不出什么意蕴深厚的诀别之言,可她也曾读过几本书,就藉着蜿蜒的淮水送给他:“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冯公子,有缘再会。”

她记得萧清规说的话,要她顺从己意,自在地度过余生。她也并非生性卑贱,甘愿与人为奴,只是如今萧清规怀有身孕,又将要与萧翊隐居,她不论以何种身份都应该在旁照顾,这便是她真正的心意。

至于以后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她不再看冯玄度是否离去,调转马头奔往江州的方向,追上兄妹二人。

萧翊似乎并不欢迎她同行,还是萧清规露出喜色,知她大抵无处可去,执意留下她,萧翊便也没再拒绝,只冷声告诉她:“今后再没什么长公主和王爷,莫要失言。”

她点头应答,旋即奉上萧旭让她带来的“礼”——是那两株辟寒犀,还有一枚用锦匣装着的药丸。

蛊毒解药他们早已拿到,萧清规对这些药丸简直避之不及,险些随手丢出车外,萧翊却因此神色复杂,板着脸留下了。

那恐怕是贺兰世镜所研制的最后一颗吊命之药,贺兰云裳并未给萧清规,而是留给了萧旭,以备不时之用,如今,萧旭又送给了萧清规。

萧翊一直知道他是聪明的,过去不过在扮傻,而那亦是他们兄弟二人最后的默契,他们都知道,这颗药会派上用场,便是后话了。

濯湖畔,正是日落西山之际,残阳如血,金红的黄栌迎风飘摇,百姓肩负柴薪归家,稚子沿途嬉闹,炊烟袅袅。远远可见一座质朴矮小的长亭,写满岁月斑驳的痕迹,此离亭非彼离亭,孤身沐浴着霞光,亘古不变。

寿眉仰头一看,欣喜叫道:“雾山,是雾山!”

萧翊摇晃仍在打盹儿的萧清规,唤她苏醒:“阿菩,到了。”

萧清规微张眼帘,自方寸的窗口望向远方,那是工笔画中的山水风景,至美无俦。烟岚密布于雾山峰顶,徐徐缓缓,忽近忽远,好似聚集了上千年不散,晚霞妄图穿透,也不过筛出了几缕金丝,为这座久无人气的仙山佩上丝绦。

那是他们将要共度余生的雾山。

雾山派的总堂荒芜已久,百废待兴,他们离开皇宫之前的那场离别宴上,萧旭问起二人打算去往何处,大抵还想着厚赠几套宅子,萧翊不惧与他直言,说他们要回雾山隐居,重振雾山派。

萧旭有意派人先行先来修葺,萧清规本就不想他告知萧旭他们的下落,见状岂敢答应,到底还是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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