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的话,他为什么这么气定神闲?
可是,这才半个小时啊!
说一个小时他们都不相信,半个小时?
怎么可能!
就在众人的怀疑目光中,在胡八一律师的兴奋注视下,木林森开始了背诵。
这一背,就是十分钟。
十分钟过去,那本《法典》才背了十分之一!
可仅仅十分之一,就让所有人目瞪口呆了。
很多人此时都在拿着手机,对照着电子版的《法典》。
结果从开始到现在,他们拿手机的手都酸了,但还是没有现任何一个木林森背错的地方。
而且一些生僻字他们自己都不认识,木林森却一点都没有磕巴的背了过去。
流畅异常!
甚至他们都感觉木林森都可以将标点符号也背下来。
此时,相比其他外行的人来说,他们只是震惊木林的记忆里。
而场上的双方律师以及法官们,都已经瞪大了眼珠子。
《法典》难道真的能背吗?
他们的老师从来没有教过啊!
以前上课的时候,法学老师只是告诉他们,理解《法典》,只有理解了,才能面对众多案件找到其中的关键。
当然,不是说不让他们背,能背过自然更好。
但现实是,基本上每次遇到对应的案件,他们都得翻一遍《法典》,厉害一点的能快定位到指定页码,不厉害的,仅仅翻书就得用去大部分的时间。
可像木林森这样的,根本没有见过好吧!
不管别人怎么说,此时的法官眼里已经从最开始的震惊变为了欣赏。
如果木林森真的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那法学界才是最适合他的地方。
写小说,太浪费了!
时间还在流逝,木林森还在背诵。
当时间过半个小时后,整本《法典》已经被背了三分之一。
较真的人还在用手机对照着木林森的背诵,而那些不较真的,已经开始在网上吹牛逼了。
“人在现场,十分震撼!”
“同在现场,木林森之牛逼,不是我等普通人能比肩的!”
“楼上两位是怎么进去的,我也想去,我也想看木林森当场装逼!”
“是啊,这种千古装逼一刻,没在现场见证真的是太可惜了。”
“不是,他真会啊!”
“牛逼,要不怎么说木林森牛逼呢?别人写书是查资料,木林森写书是背资料,这能比?”
“怪不得他码字快,因为他根本没有查资料的时间啊!”
“不是,你们没有现一件事吗?”
“什么?”
“木林森刚才背书只用了半个小时,现在背诵已经过了半个小时,这说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