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说洛杉矶,在整个洛杉矶内,根本找不出一家适合作为演唱会现场、容量超过八万人的场馆来。
最大的玫瑰碗体育场,最极限的情况下,也只能容纳不到七万名歌迷。
若是按照这个规模来选择,全世界范围内,也找不出多少合适的场馆来,巡演的场次必然要大幅度的减少。
所以,汉克又提出了另一种方案,将单场演出的规模减小一些,降低到六万左右。
——以巡回演唱会的标准来说,这仍然算得上“超大规模”。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将票价卖得略微贵一些,也不用担心没有足够的歌迷到场,同时还能适当降低成本。
——演出规模小了一大截,无论是场地成本,还是现场布置的花费,都会大幅度的下降。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一线城市”都具备承办这个规模演出的能力,也就意味着一次巡演当中,演出的次数可以大幅度增加。
不说每个符合条件的城市都要去,但也要比“场均八万”能举办的场次多出不少来。
罗杰又仔细询问了一番,按照“场均八万”这个标准的话,再考虑到当地的摇滚乐氛围、乐队的粉丝基础,以及公众的消费能力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适合举办演出的城市,在全世界加起来也就只有五十个左右。
只举办五十场演出?
这肯定不符合罗杰对《摇滚圣经》完结巡演的期待。
胖子也立刻提出异议,开口道:“五十个城市太少了,最少也得有一百场演出,最好再多一点。时间跨度可以久一些,比如说两年,但巡演的场次一定要够多,规模也要够大。”
“不管怎么说,如果不过分考虑盈利的话,总观众人次创下历史记录的问题不大,具体能超出多少,就看你们准备办多少场演出了。”
汉克想了一会,又说道:“我个人提议,单场规模可以暂时不去管,演出次数一定要够多。反正是要创造历史,为什么不尽可能把这个数字往高的来,让后人难以超越?比如说……八位数?!”
汉克说出口的数字将罗杰给吓了一跳。
罗杰本来的计划,只是差不多超过“前辈”们就可以了。
这个世界又没有u2这个“体育馆之王”,巡演的规模记录不过是总计六百多万人次。
这次的巡演,将这个数字推高到七百万左右,就已经算是一个相当有意义的记录了。
却没想到,汉克直接提出了“观众人数上千万”这一目标。
不过,仔细想了想,这似乎并非是完全不可能。
虽然说泰勒-斯威夫特、阿黛尔-阿德金斯等等的“后起之秀”已经渐渐站稳脚跟,但并没有能够得到普遍的公认,成为真正的“超a巨星”。
在这个时代,罗杰几人的【darkness】乐队,就是唯一的超级巨星。
再加上乐队出道以来,数十张专辑的积累,拥有足够的粉丝基础。
尤其是《摇滚圣经》系列,为乐队奠定了“摇滚之王”的地位,在摇滚乐这个领域当中,根本没有人能够与之一战。
以“《摇滚圣经》系列终结”作为一个宣传点,或者说“催化剂”,激发歌迷们的热情并不难。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乐队可以接受少赚钱、甚至是亏钱的巡演,这一点,是绝大多数明星们都做不到的。
依靠本人的人气,加上适当的催化,以及低票价的吸引,汉克的提议,似乎并非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好像……”
罗杰犹豫着说道:“不是没有机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