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素对女人的看法和他对猫的看法差不多。任何一段感,只要男人没了钱,无论对那个女人多好,她大概率会抛弃他,几乎没有例外。当然她们会说:“离开不是因为钱,而是绝望……不上进……要么是伤透了……”
事实上,他也没看见哪个流浪汉带着一条猫乞讨流浪。可能有流浪汉带过,只是注定过程短暂,用不了多久就都不辞而别,分道扬镳。新闻里或许有这样的事,小说里大概也有,但是现实里起码他没看到过。他坚信,就算有那样的事也长久不了,反而是跟着流浪汉的狗哪哪都有。
天里的东西,怪不得她或它。女人和猫是同样的生物,到了晚上就眼睛放光。虽然看上去可且懂事,但只要稍不留意,就会完全忘记所有的恩义,轻易地进行背叛。
和狗狗不一样,猫大概是一种会让人觉得是可以平等对话的生物。蒲素养过猫,在他看来,猫会让你有一种错觉——有一种可以得到她的可能,却可能永远也不会把真心交给你。
或许养狗的人是需要被,而养猫的人是需要去别人。猫带着那种所谓高冷的气质,看上去好像还比较傲不主动讨人欢心,可实际上一直在冷眼旁观,细细品味,稍不如意就走了。而狗的蠢萌和忠厚给人带去更多的安全感。
因此,似乎普通人养狗的更多,而艺术家领域中却是更猫些。因为艺术家们常常很“作”,以“受虐”的形式接受人生,才能激发他们更多的灵感与欢喜。
就算在女人这个群体里其实养狗也比养猫的更多,这是事实。所以不难看出,在付出和得到这两者之间,似乎也有着某种关联。
蒲素当初和王艳恋的时候,可谓倾囊而出,甚至挪用过公款,每个月都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他到是不好意思借钱,但会用另一种方式让朋友帮忙。有时候到饭点了,囊中羞涩时,他会带着王艳去火车站或者其他朋友那里。作为来客,莫权他们自然会好吃好喝招待一顿,算是解决了一餐饭。
男人大多数得很。尤其是女人那一方展现出条件还不错的时候就尤其如此。有时候搞不清状况,自己就先弱了声势,从而自寻烦恼。
比如王艳,明明就是个职高毕业应聘到夜店门口穿着礼服站岗的咨客,典型临时工。但因为当时“蝶恋花”这个地方是南州知名的台资娱乐场所,算是顶级一流的高消费地方,蒲素没来由地就弱了气势。他没搞明白,那边纵然出入都是名流富豪,和她一个迎来送往的迎宾咨客又有什么关系?
他总觉得自己不能在她面前被小看,费劲巴拉地支撑的很辛苦。
王艳的人生目标明确的很,赚来的钱一分不花。先是帮哥哥和嫂子的服装店打工,然后自己搞了个小店经营,收入其实比蒲素高了不少,当时的个体户来钱确实容易。这一进一出之间,让蒲素更加没有底气。他清楚自己是脱底棺材,而王艳上升势头越来越好。
蒲素在南联,说起来是个好单位,但毕竟是民营合资企业,搞不出大花头。在他那个年龄当个服装厂厂长,虽然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只不过那个所谓的“厂”,他清楚是怎么回事,班底就是个裁缝铺子。
而再往上也不大容易,当时搞的那个所谓“信息咨询”,完全没有技术含量,靠的都是老板从国外和本带回来的样品,后来很多东西满大街都是。而且南联集团,所有部门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都是老板自家人。真正赚钱的集团核心产业,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最普通的员工都是一流高校研究生,他根本插不进去。所以在单位,最多就是跑腿打杂,应该比一般人收入高点,但也没太大的出息。
当时那种况,在没有什么夜草可以暴富的前提下,他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积蓄。在王艳面前也应该始终就是那副状态。使出浑解数维持住两人开销就不错了,其他的根本没有余力去顾及。
到头来,终将还是要面临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两人没分手,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最简单的房子问题怎么解决?
事如果按照那样走下去,到时候必然全家不得安宁。蒲家事实上也没积蓄,到时候不是靠着姐姐和阿嬢的帮助,就是着家里去举债,那种场景,现在想想也愁人。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蒲泓是肯定愿意帮弟弟的,那样一来,她就成了扶弟魔。必然要牺牲自己的幸福去帮助弟弟,她很讲姐弟谊。而阿嬢也必然要拿出棺材本,给孙子娶妻。
这还是90年代,其实社会就已经是这样了。
当时的他,如果不出事,无疑是这么个路线,不会有其他可能。这还是好的况下,王艳没有嫌贫富,顶住了家庭的压力。
其实很有可能,两人也许根本就走不到那一步。王艳当时也就才20左右,几年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了。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平凡人。没有什么重大遭遇的话,基本都是按照既有的路线一直走下去的。蒲素自己要在这几年里,做出重大改变,让自己很成功,这种好事,反正他自己不敢想。
他的圈子也就那样,唯一厉害点的富二代劲松,是个不折不扣没有追求的啃老族,妈宝男。除了吃喝玩乐,不求上进。而老刘,那时候和他也就是一般的同事关系,不大带他玩,而他还莫名其妙的有点看不上人家。
这些方面,当时的他不可能去想。实际上现在想想,十有就是那么回事。老蒲和梅芳需要低三下四的为了儿子和所谓的亲家去谈条件,虽然儿子喜欢的人,他们未必也喜欢。但是为了儿子也得去听人家都谈些什么条件,然后回来犯愁……
或许蒲素在这个过程里还会为自己父母没有本事而迁怒于他们。没这种可能吗?他不敢肯定,实在是对自己当时的头脑没多大把握。
如果时光倒流,现在的他不会去接触王艳这样的女孩子。他是有正经工作的人,和那种在夜店上班的女孩子,完全是两生物钟,没必要交集。而且在那种地方上班,多多少少有些讲不出来的味道。实话实说,那种职业也不是适合女朋友的工作。
其实之前没写,在舞厅混迹的时候,蒲素认识了一个也是退伍回来的女孩子。在市政府上班,机关打字员。材好,很有品味,记得那时候就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戴着佛罗伦萨的针,单位领导出国带回来的。但他也就是玩玩而已,对方倒贴他都没啥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