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篇《爱莲说》跃入眼帘,空白的地方写着一行小子:“为何世人爱牡丹富贵,爱莲花出尘,却不爱玫瑰?它当真艳俗吗?”
双手骤紧,模糊的记忆在脑海里逐渐清晰。
那次她拿着《爱莲说》这样问过她,当时他只说了一句“艳而过俗”。
胸口似被针刺了,泛起细密的疼痛,滚烫的泪落她的批注上,晕成一团墨迹。
她那么喜欢玫瑰,可他却那样说。。。
他深吸了口气,将书籍按在胸口,那些被他遗忘的记忆纷至沓来,似巨大的浪潮从四面裹挟而来,迫得他几乎窒息。
“行云,这句是什么意思?我不懂,你帮我看看好不好?”
“我还有个公务要处理,你先等等。”
“行云,你看我对这个诗文的看法对不对?”
“你先放着,我等会再细看。”
一次又一次,她满怀期待而来,却失望而归,后来她渐渐就不来找他了,他也没放在心上。
他想着她一个富家小姐,本就不爱看书,也坚持不了多久,却不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她看了这么多书,还这么用心。
压了压眼里的泪,陆行云又拿起第二个抽屉里的书,字迹似乎工整了些,批注的内容虽然浅薄,但也能点中一二。
再后面,她的字越发的好,写的内容也逐渐有理有据。
这是她跟着翟无期读书的时候吧,那时她一心扑在这上面,就连他邀她看戏,她也拒绝了。
明明她是可以变得更好的,是他不在意,或者根本没有那个想法,才让别人替他完成了这件事。
真是可笑啊!
挑了挑唇,他泪水再度上涌,眼底满是苦涩与自嘲。
他又拿起第三个抽屉里的书,这里没有之前那么多,就连批注似乎也没有了,像是噶然而止。
看到这里,陆行云心口一沉,手脚骤然冰凉。
这。。。定是她生子之后看的。
眸中一刺,他胸口像是被滚轮碾过,支离破碎,泛起巨大的痛意,连呼吸都是痛的。
陆行云,你是个混账!
他死死攥着书本,指尖发白,手背和腕上的青筋骤然暴起,突突直跳。忽然身子一侧,又喷了一大口血,虽然他尽力避开,可血还是减到书册上。
他用力擦拭着,巨大的酸楚像潮水将他淹没,眼眶猩红,泪水像决堤的洪水湿透了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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