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搬的东西挺多的,不过随着又一批学弟学妹的到来,这些自然不成问题。
叶向阳之前没有考虑的一点,也因为学妹的出现,而得到完美解决。
像钟丽一些个人物品,比如衣服或者化妆品之类的,让他们几个大男人来收拾,肯定不是一个好主意。
其他的东西好说,钟丽的衣服和化妆品这些,虽然大多也是卫东云花钱买的,但已经送给了钟丽,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
按照法律规定,财产赠与他人后,财产的所有权不再属于赠与人。
也就是说,卫东云并没有单方面处置这些东西的权利。
一旦在钟丽不知情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走,也同样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这也是为什么叶向阳之前再三强调的原因。
有的人可能认为,只要是自己花钱买的东西,就都属于自己,砸了扔了都没事。
可一旦这样做了,很可能枉遭牢狱之灾。
不过……
虽然说,同居期间男方为女方购买物品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一般是要不回去的,但也有例外。
例如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务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法律是支持给予返还的。
因为大宗财物和金钱,是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在,就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
就像当初卫东云向钟丽求婚送的钻戒和项链,还有这期间给对方的生活费和给对方父母的那些钱,都是可以拿回来的。
当然了,如果是一些比较昂贵的化妆品或衣服包包,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最好是通过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否则还是容易会有麻烦。
“学长,这床垫也要搬?”
“搬!”
“我们那小仓库可能放不下了。”
“反正我也不打算要了,直接扔了。”
“……”
虽然这张床垫比一个月房租还贵,但卫东云却是一点留恋都没有。
十来分钟后。
看着这里基本快空了的房子,卫东云最后一个离开了这里。
来到那个社团仓库外,卫东云看着刚才过来帮忙的学弟学妹们,开口说道:“感谢各位学弟学妹的帮忙,待会我请大家吃饭,就在学校附近的那家川蜀火锅店怎么样?”
“学长,不用了,就搬两下东西,也没费什么劲。”
“就是啊,学长,你别跟我们客气。”
“卫学长,你要是心里过意不去的话,待会让叶学长给我签个名就好。”
“我想要合照可以吗?”
“……”
这么多学弟学妹跑来帮忙,卫东云发自内心地想要请他们吃饭来表示感谢,结果发现画风有点跑偏。
提出要签名和合照的,大多是一些学妹,这些要求肯定要满足,叶向阳跑不了,不过饭也要吃。
尽管请这么多人吃饭,花销要比请搬家公司贵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卫东云却一点都不觉得亏。
叶向阳不是明星,也从来不喜欢签名和合照这些,但毕竟是本专业的学弟学妹,而且又帮了这么大忙,就一一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