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朗月是被捞起来的。
她只记得那是一双大手,格外有力,提起她如同拎着一只小鸡仔。
后来发生了什么,因为吞了一肚子的河水,又浑身发抖,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已经全不记得了。
万幸,没死。
衣裳是上好的苏锦,金钗碧珠,果真是叶家大小姐。
长得这么标志,不知能换多少银两。
还带着个小崽子,何苦投河自尽呢!
两个男人交谈的话语中,叶朗月迷糊地睁开眼,眼皮子似灌了铅。
屋子不大,堆满了杂物,油灯的火苗忽明忽暗,映照着跟前两名大汉的身影,怎么看都不是好人。
其中一人裹着头巾,胡子拉碴,肩头挂着兽皮。
另一人卑躬屈膝的模样,好像是这胡渣男的手下。
叶朗月偏了偏头,看向一旁,自己身边正是原主的亲妈叶莲儿,双手双脚都被拇指粗的麻绳捆着,几缕凌乱的青丝遮掩面颊,昏睡未醒。
呦,这小崽子醒了。
胡渣男察觉她醒了,一只脚猛地踩在长凳上,一双炯炯隼目逼视着叶朗月,仿佛一只野兽堵在她面门,你个小娃娃,不怕么?
叶朗月身上的刺绣小褂已半干,小脸水灵灵的,望着大汉眉头都不带皱的,没什么好怕的。
奶声奶气软乎乎的语调,大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眼睛里全是好奇,哪有半点惧怕。
怎么看都不像只有三四岁的小崽子!
叶朗月是真的不怕,过去二十五年,她都是鬼门关的常客了一个糙汉大叔根本吓不到她。
大汉五大三粗,摸着下巴竟有几分欣赏的意味,不错,不错,小女娃可比你这娇气的娘胆子大多了!
他转身对着身旁的人勾肩搭背,有什么天大的事,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嘛,不好,不好!
叶朗月琢磨着这人救了自己应该坏不到哪里去,有心替自家便宜娘亲辩解两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大汉哈哈笑道,不过,到了我黑风寨,就由不得她死活了!
说完,他低喝道,二子,去叶家报信,让他们带上足够的银子赎人来!
叶朗月徒睁大眼,搞半天,这些人是山贼啊!
不能不能,朗月转醒的叶莲儿听了个大概,有气无力地抬起手,抓住了叶朗月纤细的胳膊。
叶朗月扭头看去,原主亲娘生得好看,肌肤病态的苍白,黛眉,粉腮,落魄的模样楚楚可怜,令人于心不忍。
在原主的记忆中,叶莲儿是典型的大户人家小姐,若非四年前一失足成千古恨,怕是已嫁了富贵人家。
自打生下叶朗月,她从未嫌弃原主是个哑巴,精心照料,舍命护着。
这么个好母亲,叶朗月怎么舍得她受苦?
她一咬牙,盯着贼寇,奶声奶气,却透着股子坚决,我来做你们的人质,不能为难我娘!
那大义凛然的模样,比上阵杀敌的将士都不遑多让。
大汉虎躯一震,回头与叶朗月大眼瞪小眼。
这孩子,最多也就三四岁吧?
寻常这个年纪的孩子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她竟能如此镇定自若的与自己谈条件?
不止黑风寨寨主傻眼,就是叶莲儿也微微翕张着嘴,满是不可置信
光影明暗间,小家伙骨气铮铮。
短暂的静谧,被一声惨叫打破,杂物房外有人大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大事不好,军师负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