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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第3页)

她摸了摸下巴,一本正经道:“这么说来,我肯定是个很不平凡的大人物,将来会干出一番大事业。”

屋外传来话音,“玉儿,你一个人在房间里嘀咕什么?你爹罚你抄的书,你抄完了吗?抄完了就出来吃饭。”

沈丹熹飞扬的眉梢落下去,撇了撇嘴,“还没有。”

很不平凡的大人物当下正为了一篇罚抄的课文而愁眉苦脸,沈丹熹将细毫笔往漆饮光面前一送,蛮不讲理道:“要当本姑娘的伴生灵,一定要很有能耐才行,你来帮我抄,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我可不要你。”

漆饮光连一句话都没插上的工夫,神女殿下已经自顾自地走完了全程,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

荣升为“伴生灵”的漆饮光盯着递来面前的毛笔,妖力从翅膀下流泻出去,缠上笔杆,毛笔从沈丹熹手上飞起,悬于纸上,竟真的模仿着她的字迹,抄起书来。

沈丹熹大为震惊,“你真这么厉害。”

漆饮光抖了抖毛,在神女殿下的夸赞中骄傲地仰起脑袋。

这一回,漆饮光在这里停留了很长的时间,也大致弄清楚了殿下在凡间的身世,凡间的战乱并未平息,各方势力割据,依然是一盘散沙,尚无能拢合各方势力的能者冒头。

沈丹熹投生之处,乃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山寨,这山寨隐在山林之中,各项设施齐备,在乱世之中,算得是一个还算安稳的地界。

寨子的大当家就是沈丹熹那要给她抓童养夫的大舅,原就是山野出身、打打杀杀的粗鲁汉子,后来收留了一个落魄书生,才开始改邪归正,收留四方流民,寨子因此壮大起来。

这凭一己之力,改变了山寨的落魄书生,就是沈丹熹的父亲,母亲则是大当家的亲妹子。

沈丹熹在凡尘这一世的名字,叫越怀玉,因怀玉而生得此名,沈丹熹之父入赘山寨,她随母姓越。

“越怀玉。”漆饮光操纵着毛笔,在罚抄的课文最后落下殿下的名字,他现在俨然已成了代替殿下罚抄的工具鸟。

沈丹熹为了保护好他这个能帮自己罚抄的工具鸟,硬是在外人面前装得滴水不漏,就连在

()父母面前都没有透露出他的存在半分。

只在一人一鸟独处之时,才会伸手捧住他,抚摸着他的羽毛同他讲话,抱着他一起睡觉。

沈丹熹厌烦抄写那些之乎者也的文章,但却很爱阅读兵书,兵书是她爹给她大舅的功课,毕竟现在山寨的规模已是一方不小的势力,在这乱世之中已难以独善其身,若还照着以往山匪的模式来管理,实难生存。

但那位寨主大舅更不耐烦认这些蝇头小字,还不如沈丹熹照着兵书给他画的小人画册看得明白,大当家为了感谢他的小外甥女,将寨子里年少的儿郎编制成兵,交到了她手里。

沈丹熹十岁时,便开始有模有样地带起自己的兵来。

漆饮光明白沈丹熹转生入世,必是有天命在身,他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在不在她的命数当中,是以,他并不敢随意干扰她的人生,单是以这种方式陪伴在她身边,他就已满足。

但是,有些时候,在一些事上,他觉得他或许有必要干扰一下。

比如一岁时,阻止她抓童养夫,比如自她十二岁开始,陆陆续续啄碎了好几个心猿意马试图靠近她的少男的心,以至于,那些男的一看见沈丹熹,首先感觉到的不是心动,而是浑身痛。

然他没想到,他都这么努力地啄了,依然有人锲而不舍。

这一日,天气晴好,沈丹熹操练回来,沐浴之后散了长发躺在院中的摇椅上晾晒湿发,春日的阳光催人入眠,她迷迷糊糊睡过去,手里捏着那一根发簪。

漆饮光蹲在她的手腕上,听到脚步声响,从翅膀里抽出脑袋,仰头看去。

满面通红的少年站在院门,局促不安的徘徊片刻,终于鼓足勇气踏入门来,他停在距离沈丹熹几步远处,因为太过紧张,眼神飘忽不定,没有注意到梨花树下的人闭着眼。

他手里握着一把花,各种各样的花都有,是才从山上扯来的,喊道:“老大……()”

喊完,他顿了顿,似乎意识到这个称呼实在不适合表白,于是改口道,怀玉,今天是花朝节,晚上寨子里会举办些活动,兄弟们都给喜欢的姑娘采了些花来簪,我、我也给你采了一些来。?[(()”

花朝节?

这又是什么民间节日?难怪今日的操练结束得这样早。

漆饮光竖起脖子,回头看了一眼倚靠在躺椅上的沈丹熹,她已到了及笄之年,出落得越发美艳动人,乌黑的长发披散开,在梨花投下的斑驳光影中,让人移不开眼睛。

少年说完后,好半晌都没有下一句,漆饮光转头看去,才看到他怔怔的,定在沈丹熹脸上的目光。

漆饮光知道自己嫉妒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但他控制不住,他张开翅膀飞过去,仗着除了沈丹熹无人能看见他,想像以前一样,将他啄走,恐吓走他。

但这个少年来这里之前,早就已听说过她身上的怪闻,就算表白出口之后,身上无缘无故地疼起来,就算皮肤上渗出了血,他也没有后退半步。

沈丹熹终于睁开了眼睛,在他踏进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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