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凡尘》火了,还有粉丝留言问我,当时听说我接触了这个剧本,怎么最后没接。我说是-@一只夜莺-老板择优上岗,你们不信,现在信了吧?@千寻。”
纪非也发了条微博调侃。
“@夜莺@千寻,这次原声配得不错,不愧是我的学生。”
和以往一样,千寻依旧没回复他的挑衅。
大脑昏昏沉沉地塞满了铺天盖地的信息量。
林循没再看,摁灭手机,在床头坐了一会儿。
错愕震惊过后,太阳穴有一些无端的眩晕。
如果,她不是在做梦的话。
也就是说——
沈郁,就是千寻?
但,那怎么可能呢?
千寻是什么人。
成名多年的顶级cv,这个影视圈里赫赫有名的配音演员,有声界难以高攀难以企及的人物。
旗下更是有个庞大的配音帝国,涉猎的周边产业也倾轧整个配音行业的半边天。
怎么会是她多年后偶遇的,因为交不起房租险些被老李头赶出去的他呢?
怎么会是因为眼疾,哪怕昼大毕业也难以就业、一直颓丧困窘地跟着外婆生活的他呢?
还没等林循想出什么所以然来,手机突兀地响起来。
她看了眼屏幕,是程孟的语音通话。
电话刚接通,那边程孟便开门见山地问:“循循,我刚刚看到了热搜,沈郁他……跟你坦白了没?你们还好吧?”
林循听她的语气,不由眉梢微动,轻声问道:“你知道他是千寻?”
“没,我之前只是知道他很有钱来着,”电话那头,程孟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我今天看到热搜也吓了一跳……没想到千寻居然是沈少爷,天,我作为千寻多年的粉丝,竟然没听出他的原声。他也太能藏了吧?”
程孟听她语气平淡,以为两人已经讲开了。
便把沈郁送给他们新婚贺礼的事说了,咋舌道:“我之前就看出他应该很有钱,但直到婚礼那天才确定。你家老公怎么送这么贵的礼物?前两天可憋死我了,要不是陈诺之拦着,我早就想跟你说了。”
林循淡淡“嗯”了声,关注点却不在这。
“孟孟,你之前就看出他的经济条件很好?”
她低下头,慢吞吞地问:“怎么看出来的啊?”
程孟没察觉她的情绪太淡,兴奋道:“害,其实他如果真的是在扮演穷人,那他演技也太差了。”
她煞有介事地数起沈少爷的破绽:“你住院那会儿住的套房是顶层豪华vip病房,之前我都不知道公立医院还能有这种级别的病房。而且,从住院餐,到他帮忙请的护工,平时的一次性耗材,都和常规病房有很大的差别。”
“哪怕不说这些,循循,你就没注意到么?沈郁穿的衣服虽然没有任何品牌的标志,但从版型剪裁到布料材质,都很讲究。很多有钱人买衣服,都是找信得过的设计师和裁缝量体裁衣,省事又得体。”
“除此之外,你坠楼后,我作为记者去盛霖苑采访过几次。他外婆家的每一处布置、家具、装饰画都是名家作品。陈诺之家里就是做实木家具的,所以我也懂一些。老太太餐厅里的实木餐桌看着平平无奇,用的材料可是一整块品级最高的黄花梨。”
林循耐着性子听完这些她从未涉猎过的“知识”,她的声音有点闷:“是这样啊,原来有这么多讲究。”
又跟程孟简单聊了几句,她才挂了电话。
林老板没再看热搜,坐在床边,低着头想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