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走过去,打开门,待看到门口的来人后,神色骤然变得恭敬,甚至有些谄媚激动——哪怕对方其实看不见他的神态动作。
这家酒店虽是沈氏旗下,但也只是沈氏在经营,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归眼前人所有。
“那东家、陈先生,你们聊,我先去安排宴席。”
沈郁神色寡淡地点头。
经理迎了他进来,兀自往外走,还贴心地帮忙关了门。
“沈郁。”
陈诺之起身去扶他往沙发旁走:“来,坐这里。”
沈郁却没坐下,唇角带了点弧度,语气玩世不恭:“不坐了,马上走,不耽误你们的流程。”
他说着,手腕抬起,将手上拎着的盒子轻轻搁在沙发上。
“听林老板提起,程家长辈喜欢收藏瓷器。这套骨瓷还不错,形貌比较典雅,适合长辈们用。”
陈诺之看了眼那盒骨瓷,饶是他从小也算锦衣玉食长大,双目依旧被炫了片刻。
不过震惊多了,他早就习惯了。
高中那会儿,这哥们的排场可比现在还要嚣张。
家里每天送他上学的豪车,周一到周五都能不重样。
一群公子哥们吹捧的潮牌、限量款球鞋,人家打场球就能换三件。
十足的富而自知、骚包一个。
所以,他们俩高中时候关系虽然还可以,但仍然不算熟稔。
想来也没人会当真和他熟稔,谁都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陈诺之想到往事,摇摇头。
他笑得坦然,直截了当地说:“老同学,就不说这骨瓷。你赠送的席面,一桌可得三开头……午宴晚宴加起来一百来桌,你们家赶礼,是这个派头么?”
沈郁却没坐下,靠着沙发扶手站着,唇角掀了半分弧度。
在金钱上,他并不推崇清高迂腐。
有时候场面事,就该用场面来堆。
程陈两家都在生意圈里沉浮,宴请的那群宾客,十个里有九个是人精,最会看人下菜碟。
肤浅一点,对他们有实在的好处。
寻语当初能从微末中崛起,除了本身实力过硬,这些场面事也做了不少。
沈郁想到这,下颚微扬,漫不经心说:“不是冲你,是冲程孟。那可是我媳妇的娘家人,我得多讨好讨好,以后还劳烦你在她面前帮我说说好话。”
网上怎么说的来着。
十桩分手,九桩都是闺蜜劝的。
闺蜜之间的小话,可比枕边风管用。
陈诺之听他这么说,实在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骤然觉得自己跟他之间的距离比高中那会儿拉近了很多。
什么天之骄子,还不是食五谷杂粮、困七情六欲的凡人一个。
“行,也劳驾你在林老板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她可太剽悍了,大学那会儿我和孟孟吵架,没少受她冷言冷语。好几次我都觉得,她要不是看在孟孟的面子上,早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