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笑声中,一个极有盛名的老叟大步走了出来。
酒楼前陷入短暂的寂静,众人皆是盯着老叟的背影。
这老叟的酒量在城里能挤入前三,每日喝酒,大夫都劝他少喝点,他不听,等劝说他的大夫死后,他甚是得意,每日喝酒更多。
“温老来了,那百金多半要落入温老的手中。”
众人轻声交谈,看着老叟走到陆阳的面前。
“给我倒满五碗酒,老叟倒要看看,你这酒有多烈。”
老叟颇为不屑,捋了捋长须,斜瞅一眼黄金,似笑非笑道:
“小子,你可别后悔,我喝完酒,钱就是我的了。”
陆阳也是看出老叟的地位,恭敬地为对方倒满五碗酒,说道:
“在下言而有信,若老丈能喝光桌上的这五碗酒,我将百金赠你。”
“好。”
老叟大笑,嗅了下弥漫着粮食香气的酒味,吧唧着嘴,迫不及待地先微抿一口,入口的甘甜到了咽喉处就变得又苦又辣了。
他一怔,凝视着纯澈的酒。
这是他喝过最烈的酒,味道却不是最苦。
他漫长的一生要比这酒更苦。
“我少年时抓到过一只蝉,喜欢过一个女人,还有过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
老叟用粗糙的手摩挲着粗碗,“这酒入口的味道像极了我的少年,甘甜清洌。”
他说完叹了口气。
蝉死盛夏。
心仪的姑娘也嫁给了别人。
那个最聪颖的孩子也死在他的前面,白发人送黑发人。
酒入愁肠。
这酒开始有了最浓厚的味道。
他喝着喝着就大口饮酒。
一碗又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