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发现,您当时之所以能成功跟出版社谈分成,是因为您的作品太好了。
您第一次发表了一首诗,就是《见与不见》,立刻引起一片风潮,甚至造成京城纸贵。
然后您借着这股风气,加上改革的春风,拿着您的新作品,去跟杂志社谈判。
甚至您还提出过,如果不进行内部分成合同,就找其他出版社合作。
出版社看在您的名气大,作品好,所以才同意私下跟您进行分成销售,开创了一个先河。
也正因为这种分成模式,您才赚了第一桶金。
此后,您没有膨胀,也没有借机辞职,成为专业的写诗人。
而是继续留在红光厂,并且通过红光机械厂的门路,走通了上面。
我听说,因为上面有位大佬,正好也喜欢您的作品,所以才特别看好你,想办法以红光机械厂的名义,开办了一家出版社,并且让你承包下来,用挂靠的方式去实际经营红光出版社。
这等于说,您一开始就走了别人走不通,或者不敢走的路。
别人一旦有一部作品出名,肯定是想着继续写新作品,继续赚钱,然后去花钱享受。
可您不一样。
您赚了钱之后,却想着直接去开出版社,直接在源头上掌握自己的命运。
一旦有了自己出版社,你就可以自己出版自己的作品,到时候,如何分成,那都是你自己说了算,再也不用看别人眼色。
而且有了出版社,就有了跟新华书店等分销商议价的权力,也有自己销售作品的权力。
您当时承包了出版社后,就是表面上跟新华书店签好分销合同,借机利用新华书店的分销网络打出名头,可实际上赚钱不多。
与此同时,您还收拢了一批卖书的个体户,把他们组织起来,编成出版社的编外人员,搞了一个销售部出来。
然后呢,您自己印刷了大量的新书,也就是那本《江湖行》,用优惠的价格,批发给那些被收编的个体户承包商,让他们帮你去卖书。
虽然他们单个人的能量很有限,但人数一旦多了,铺货量就很可观了。
而跟这些个体承包商谈价格,我们的优势就大多了,可以拿到更多的分成比例,不像新华书店那样贪婪。
不过要做到这些的前提,是作品必须好,必须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行。
您的诗歌是不错,但受众太小,只有像我妹妹这样的文艺青年才喜欢。
但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讲,其实您的诗歌并不是最吸引人的,有点曲高和寡。
所以您就特意用买一送一的方式,表面卖诗集,实际上还送一本武侠小说,也就是那本跟《江湖行》捆绑销售的《破碎虚空》。
《破碎虚空》是一本中篇武侠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充满了极致的幻想,并且打破了常规的武侠讨论,上升到仙侠的高度。
这种小说,正是男女老少都爱看的大众读物。
我以前还奇怪,您那本《破碎虚空》本身就很厉害,为何要跟《江湖行》一起捆绑销售。
直到进了出版社我才知道,原来是政策的缘故。
您在销售《破碎虚空》的时候,上面是有禁侠令的,不许公开售卖武侠小说,尤其是商业性质。
于是您就另辟蹊径,您不卖那本《破碎虚空》,您只是赠送。
换言之,您卖的还是《江湖行》,定价也是按照《江湖行》的定价去卖。
至于捆绑销售,不,捆绑赠送的那本《江湖行》,只是以赠送的形式,请人品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