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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水仙花(第4页)

纹身过后的那几天,皮肤红肿、结痂、瘙痒。他不管不顾去抓挠,划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发脓,溃烂,再结痂,脱落,往复循环。

那天谢之煜到底没有忍住给余檀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这次他没有再自讨没趣地问她希不希望他过来。

就当他没有来过。

那些要送给余檀的礼物,谢之煜让人代为交给她。

余檀的语气听起来是高兴的:“小之之,谢谢你呀。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他说:“还行。”

余檀不信:“只是还行吗?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实真不怎么样。

他没有什么朋友。

但谢之煜没说,就让她以为的那样。

那通电话打了将近二十分钟,谢之煜舍不得挂。

余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lowersaresoinsistent!ButIwastooyoungtoknowhowtolove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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