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时,祝长君那位曾经的同窗好友果然如时登门了。
他高高瘦瘦,皮肤略黑,一身白衣袍子却有些仙风道骨的意味,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进门就向她作揖,“嫂嫂好!”
随后又从袖中摸出一把煮熟的花生递给三个孩子,“神清气爽花生,贼好吃,给你们!”
这人还真是举止洒脱,虽不羁,却并没有让人觉得无礼,反而觉得相处起来亲切舒适。连孩子们都对他的印象也极好,纷纷接过花生笑嘻嘻的谢他。
果然,祝长君介绍道“这是子俊,衡国公府的三公子,早年与我是国子监的同窗,子俊不爱入仕,常年醉于山水间,上个月才游学回临安。”
顾时欢款款回了一礼。
子俊也不客气,见抱着祝长君大腿的小女娃眼睛大大的,模样可爱,捉起她就往肩上扛,“走,叔叔给你们作画去。”
得了他神清气爽花生米的几个小不点乐呵呵的跟着他。
这股自来熟的魅力,真是看得顾时欢新奇不已。瑾年多持重的一个人啊,竟然也被他带得一蹦一跳的走得欢快。
“走吧,夫人?”祝长君过来扶她。
祝长君让人在水榭摆了小桌,桌边小炉架着银壶,里头烧的水还呼呼冒着热气。
这位子俊显然是位茶艺爱好者,他坐下后,慢条斯理煮水泡茶。先醒茶一道,随后注水进盖碗中轻轻旋转,使茶叶慢慢舒展,片刻后又将其倒入公道杯中,一一分杯。
还端了一杯递到顾时欢面前,笑道“早前淮容在信里就提到嫂嫂,说嫂嫂是世间难得的好妻子,不仅模样好,还贤惠有佳。”
祝长君挑眉,他何时提过这个?想必是这子俊故意为之,看他笑话呢。
最初他跟顾时欢成亲时,两人都不大愉快,关系也不好,彼时他收到子俊的信,问他新婚生活如何,那时他回信是有提过顾时欢,但并非他口中这般言辞。
也不理子俊眼中狭促的神色,他兀自坐得稳如泰山。
倒是顾时欢听过之后,觉得怪不好意思的,这样的话若是他祝长君私下对她说倒没什么,可对着外人夸自己的妻子,总觉得有些臊
人。
好似他们多恩爱似的!
然而子俊打趣完祝长君后,便又与他谈起江南之事来,“那日我巡游至衢州,正缝三月百花繁盛,地方倒是个好地方,只不过地理位置偏僻,苦寒得很,偌大个衢州,连像样的官道都没有。有一日我想从衢州取道去罗鞍山,路上碰见了一人,你猜是谁?”
“谁?”
子俊一敲桌面,“沈慕言呐,没想到在那里遇到他,简直就是他乡遇故”
“咳咳咳”祝长君挤眉弄眼。
“淮容兄何意?眼里进沙了?”
子俊笑得蔫坏,他就是故意提沈慕言的,关于顾时欢喜欢沈慕言之事,他以前还是听他说的。彼时祝长君成亲后在他面前大倒苦水,说那沈小白脸实在令他瞧不上,更是认为顾时欢是个贪爱容貌的肤浅女子,竟看上那样长得女气的男人。当时他疑惑的问了句“你又不喜她,还在乎这个?莫不是口是心非?”
他那时怎么答的?他信誓旦旦的说了句,“莫要胡乱猜测,绝无可能!”
如今,瞧他处处小心讨好的模样,哪里还是当时那个骄傲的祝长君,只怕这会儿媳妇说句话,他就立马跑过去摇尾巴了。
因此,这次再见,子俊都佩服不已,祝长君这变化,这实在太快。
他挤眉弄眼,子俊当没看见,倒是顾时欢心底冷哼,还当她傻呢。不过想想,以前他确实误会自己跟沈慕言有私情,或许如今也还是这么误会着。这会儿也不让人提沈慕言,也不知是想遮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