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昱喜欢上了杀死蚂蚁,现在的他只有弱小的力量、和一颗贫瘠的心灵,这决定了他无法反抗,很多事,很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他。就像他伤害蚂蚁那样。
他喜欢故意给他们喂面包屑,在蚂蚁聚上来的时候,一只一只地杀死他们,以不同的方式。
他没什么情绪的时候,会给蚂蚁个痛快;而他痛苦的时候,会慢慢折磨他们。
我虽渺小如蝼蚁,但还可以折磨蝼蚁。蝼蚁与蝼蚁,互相厌恶,多……可笑啊。
后来,他厌倦了屠杀蚂蚁的行为,他将目光投向了别的动物,会流血的动物,譬如猫、譬如狗。
但猫狗不是蚂蚁,它们会反抗,会抓人,会撕咬,周昱也会受伤,可是他很迷恋这种感觉,疼痛的感觉,有着难以言喻、动人的美妙。
血的色泽、死的荒颓。
真美啊。
后来他爱上了画画,他沉迷其中,他画美的人、美的事物,然后去摧毁,他追求那种极致的、艳烈的美。
然后很多人评价他的画,都会用到两个词——血腥、暴力。
周昱也不在乎。他十六岁的时候,回过一次家。
很巧,回家的时候,父母正在指着对方的鼻子骂。但他回到家后,爸妈很有默契的,将枪口对外,指向他。
“你回来干什么?是不是又来要钱!”
嫌弃的声音。
“今天不是星期三吗?你回家干什么?是不是在学校干了什么坏事,被老师赶回来了?”
暴怒的声音。
“我只是回来拿点东西。”
平淡的声音。
“丢三落四,给你爸一样,没用!”
不耐烦的声音,含沙射影。
“这么大个人了,还一点担当都没有。去拿!拿完就滚回学校。”
“滚”这个字,周昱听了无数遍了,他以为他已经麻木了,但不会,那颗心还是为了这个字颤抖了一下。
“能不能不要再说这个字?”他用哀求的语气说道,他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语气跟他爸说过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