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镜之彻底松了口气,看着奚嘉再三保证的模样,他心里又觉得委屈,又觉得甜甜的。委屈是因为刚才那个女人长得还挺好看的,还喜欢他家媳妇,要是媳妇真的动心了,那可怎么办?至于甜甜的……
媳妇这么认真地撇清关系,这么在乎我,真好!
沉浸在自己脑洞里的叶大师,今天也脑补得特别开心。
其实不能怪人家叶大师太过担心,整天乱想,实在是他始终觉得,奚嘉可能会嫌弃自己,要是他哪里做的不好,奚嘉就会不要他了。
叶镜之一直知道,自己在玄学界的名声不大好。
叶阎王,这个外号看上去是一种尊敬崇拜,但是在敬仰之下,更多的是畏惧胆怯。那些同龄人都怕他,裴玉也说,他是阎王,别人为什么要理他。
在玄学界的年轻一代里,他的朋友屈指可数,大多数人根本不搭理他,害怕他。所以奚嘉嫌弃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过去十九年奚嘉一直没来找他,他也能理解,毕竟和他这种名声这么差的人在一起,确实很难接受。
而且他长得也不怎么好看。
长得不好看,名声差,性格又不好,还不会说好听的话。
奚嘉那么好看,那么温柔,脾气那么好,还特别聪明。这一对比,他自己根本一无是处,硬是要说,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比较会捉鬼了。
一提到这个,叶大师更委屈、更难受了。
以前他一直觉得,自家媳妇阴气这么重,容易招惹鬼怪,他可以保护媳妇。这是他唯一的优点了,他绝对不会让任何鬼怪接近媳妇,就是拼命,也要把媳妇保护得好好的。然后今天,他看见他家媳妇……活生生地手撕鬼子了。
媳妇都不要他保护了,那他还能干什么?!
叶大师有了一阵强烈的危机感,生怕奚嘉哪天就嫌弃他,不要他了。
很久以后知道真相的奚嘉:“……”叶大师的脑袋是不是真的有猫病!
想清楚了这些后,叶镜之赶紧开始干活。
奚嘉已经从小鬼口中得知了旁观者的所见所闻,又从王茹口中得知了她与老鬼的渊源。那这件事的真相昭然若揭:王茹小时候就认识老鬼,而且和老鬼关系很好。这些年她忘记了老鬼的存在,很明显老鬼没有忘记她。于是在看到李宵对王茹大打出手,甚至拿了刀要砍王茹的时候,老鬼夺刀杀人,杀死了李宵。
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找到老鬼。
叶镜之带着奚嘉去了老鬼曾经待过的那间破庙。
在苏城的乡下,这种破房子随处可见。这间破庙矗立在一个河中小丘上,四周被一条河包围住,占地面积不过六十多平。如果真想拆了破庙拿来种地,实在没什么必要,因为能耕种的土地太少了,拆庙不划算。
奚嘉进入破庙的时候,远远就看到那只被自己撕了的男鬼。一只女鬼正在帮男鬼把头按回去,突然见了奚嘉,女鬼吓得撒手就跑,男鬼的头再次掉在了地上。
男鬼气得吱呀大叫,抬头见到奚嘉和叶镜之后,它赶忙捧起自己的头,恭敬紧张地问道:“大人,两位大人,你们找到老鬼了吗?他现在还好吗?求求你们救救老鬼!”
这间破庙里还有三四只野鬼,奚嘉进门的时候,他们纷纷吓得躲到了屋子后。此刻听了男鬼的话,它们一个个地飘了出来,学着男鬼的样子跪在地上,一个劲地向奚嘉和叶镜之磕头。
也不知道那个老鬼哪来这么高的声望,居然让这么多野鬼心甘情愿地为他磕头求情。
叶镜之道:“你们先离开这里,接下来我会用连山之契来寻找那只老鬼的下落。为免波及你们,你们至少跑到一公里外,天亮之前不要回来。在找到那只老鬼后,我会请凌霄定罪,一切交由凌霄来决定。”
几只鬼一听这话,激动地热泪盈眶。这对老鬼来说,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凌霄定罪,绝无冤屈。
这些鬼又给叶镜之磕了三个头,这才飘身离去。
叶镜之翻手取出那张连山之契,他双目凛然,目光灼灼地盯着契约左下角的血掌印。双指并拢,叶大师一指按在了血色掌印上。下一刻,金光大作,灿烂的金光从叶镜之的指尖流出,慢慢地顺着掌印的纹路,将这只掌印染成了金黄色。
当金黄色完全覆盖了原本的血色时,叶镜之忽然一掌拍在了这金色的掌印上,然后抬起掌心。
奚嘉看见,一道金色的光芒黏在叶镜之的掌心和契约的掌印之间。叶镜之仿佛在将什么东西从这张纸中扯出来,他目光凝聚,盯着这张薄薄的契约,念出咒语。
“夏而起复,以艮为初;山之连绵,故曰连山。”
“此为连山之易,起!”
契约上,金色的食指和中指的印痕突然被扯了出来。纸面上,只剩下另外三个手指还被牢牢固定在纸张里。
“凌霄在上,以定法理;黄泉彼岸,越而涸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