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边笑着引路,一边心里发怵。
要了亲命了,来者不善,不会是打劫的吧。
少年随她上楼,老板娘推开一扇门,扭头笑道,“客官看看,可还能住得?”
“有劳。”少年又是一笑,若不是腰间的佩剑匕首,看起来还真让人想要亲近。
“满意就好,满意就好。”老板娘笑着,哈腰出去了,“那我不打扰您了,有事您就叫我。”
少年站在门口,等着女人出去将门关上后,才仔细打量整间房间。
屏风字画,陶瓷摆件,确实是这间小客栈的上等厢房。
他脱下了身上的大氅,挂到一旁。接着松了松手腕,缓解牵了一天缰绳的疲惫。
这附近的路有些眼熟,想起宝树门少主的身世,少年已然洞悉他此行的目的地——花雨门。
倒是个耳熟的地方。
六年前,他似乎就是在这块地上,被人取血取到命悬一线。
曾经的自己无缘进入花雨门,如今用这个身份进去捉人,倒也有趣。
少年正是沈奚。
他打了个哈欠,洗了把脸,掀开床被躺了上去,腰间的佩剑匕首都未摘去。
故地重游,时隔六年,却恍如昨日,陌生而又难以忘记。
六年的时间里,白琴二字一直沉沉地压在沈奚心上,从未让他喘息片刻。那不仅是单纯的憎恨,更是掺杂了年少时最纯粹的情谊。
一开始,无疑是让人崩溃的绝望,沈奚恨她的无情、恨她的背叛,他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让她血债血偿,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上的伤口愈合,那疼痛淡去,记忆里清润如莲的女子便时时出现在他梦中。
是了,就连他十一岁第一次梦遗,也不过是在梦里看见了师姐的一个剪影。
年少的憧憬在岁月中沉淀,亲自取他血的人到底不是白琴,而是蒙面的杀手,两者截然不同,于是那场生死便在时光中模糊、被自欺欺人地分割开来。
留在印象中的,没有血色,只有让人心醉神迷的药香。
躺在床上的少年从怀中抽出了一抹兰色的绢帕,是当初白琴放在给他的包裹里的,用来包药丸。
六年过去,这方绢帕变得老旧柔软,上面残余的一丝药味也早已消散而去。
可沈奚还是将它蒙在脸上,吸五石散一般,闭着眼睛深深吸气,。
“师姐……”他闭着眼睛,脸上盖着绢帕,低低呢喃。
“师姐……”你有想奚儿么,哪怕只是作为药人的想念,可有那么一二?
少年浅浅地喘息,间或喟叹,嘴里只是不停重复那两个无意义的字眼。
那是沈奚短暂人生中全部的月华,清冷、美丽、遥不可及。
他恨白琴,也爱她爱到了痴迷。
不敢去见她,怕她再次伤害自己,只能在乌云遮月的夜里,如此藉慰。
“哈……”
脸上的绢帕滑落到了胸口,覆在了横七竖八的伤痕之上。沈奚知道,他贱到了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