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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章 杀父之仇(第1页)

金城郡,乃是凉州眼下最为富庶的一个郡,处于羌戎之间,西控河湟,北扼朔方,群山环峙,据河为险,易守难攻,正是河西走廊的咽喉所在,陇右安厄,常系此地。因为筑城得金,故名金城。而此郡之富庶,却是大半功劳靠了那个已经成为一具尸首的韩遂。

而此刻,金城南七十里的小道上,一支包括数百辆大车与近两千名士兵的队伍冒着吹乱人心的凉风迤逦前行。前天一场秋雨,官道上泥泞不堪,给运粮队伍的行进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人涉泥前行,尚是深一脚、浅一脚,显得颇为不便。而那数百辆满载粮草的马车简直就可说是寸步难行,时不时便会陷入烂泥当中,有数次甚至差点搞的车翻马仰。更多的时候,还是士兵放下兵刃,连推带拽,才勉强能让那些牛马行进一段。

领兵小校看了看天色,不由叹了口气:自己从辰时出发,现在已过午时,足足两个多时辰,队伍不过走了六、七里路。

“是否已经将今日运粮之事告知将军?照这个情形下去,今晚我们肯定是到不了大营了。如果将军没能派人马前来接应,恐怕明天我们也未必便能到得了陇西!”那校尉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斥候,不由担忧开口问道。

“大人不必担心,属下所派出几名军士皆是族中好手,只是通报一下军情,定当顺利送达。以我料想,将军的接应人马应

已在途中了!”回答之人,是一极为年轻的小将,看其年纪,似乎还不足十五岁。但所说之话,却相当老练,颇似出自将门世家。

“果真如此便好!”校尉略感安心地点点头,想着有了这批粮草接应,那攻下陇西郡县应该便在旬日之间。自己得此大功,绝对可以入陇西抢掠一番。而陇西的富庶,可是比金城还要繁荣几倍啊!

想着想着,那校尉脸上便露出白日梦的痴想傻笑。身旁那小将见那校尉如此,也不说话,只是鼻孔轻微鄙夷了一丝之后,又换上了平日的冷漠。

正在这时,队伍的前列忽然传来了一阵欢呼声。

“怎么回事?”校尉被惊醒了美梦,不由气怒大声喝问道。

“禀校尉,将军的接应人马来了!”一名士卒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语气兴奋地说道。

“此时便来了?”校尉身边小将不由地问了一句,皱起了眉头:“太快了些吧?你可看清了对方旗号?”

“看清了,确是我军的旗号!”士卒见那小将问话,直接开口回道。

而校尉见那士卒对那小将那般言听计从,不由觉得自己的威风被扫了,开口道:“成将军体恤某等辛苦,当下便来派兵接应,这有什么不对?兄弟们,加把劲儿,待将军攻下了陇西,少不得让兄弟们入城乐呵两天!”

“好!”众士兵听到入城乐呵,自然知道是何美事儿。当下轰然应诺,用足了劲开始行

进。而那小将见校尉瞅向自己的目光已然不善,张了张嘴,最后也没再说什么。随着那校尉一前一后策马来到队伍前列。

而且,那校尉似乎仍旧觉得不太满意,用自己的身形挡住了那小将的身影。只想让来接应的来人,看到自己的卖力辛苦一般。

那小将无奈,只得奋力举目向前看去。只见一百五十步外,一支颇具规模的骑兵正在慢慢接近过来,当头一骑擎一面迎风猎猎而舞的军旗,旗上非常显眼地书着一个斗大的“成”字。

“果然是咱们的人!”校尉定睛确认对方的衣甲和旗号后,高兴地喊道,一策马便要迎上去。

“不对!有杀气!”身后那小将蓦然出声,一把拉住了那校尉。

“什么?”那校尉愕然驻马,看到又是那小将之后,脸色不由大怒道:“你究竟想干什么?难道你真的以为将军离了你们家族,就活不下去了?!”

可这个时候,那小将却愈发凝重,沉声急道:“前面的骑军有很强的杀气。而且,军旅当中,俱是生面孔,不大对头”忽然间,那小将急举右臂,直指前方:“他们不是成将军的人马!所有人马赶快戒备,前面是敌人!”

“放,屁!。啊!!”那校尉这是已经勃然大怒,可口中话未说完,耳中便传来一声尖锐的箭簇声响。至死之前,他的目光当中,仍是一片不可置信。

可那小将此时却骇然发现,对面的

骑军已经开始加速,很明显是在发起冲锋。只一眨眼间,两军距离已然不足五十步。甚至,搁过那校尉的尸体,小将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对方骑军那射箭的威风将军正一把扯下身上的凉州制式战甲,收好了弓箭,手中亮出了的样式奇特的硕大战枪。而那面“成”字大旗,早已不知被扔到何处去了。

此刻,只要不是瞎子或傻子,俱知对方绝对不怀好意。小将微一楞神,感叹这校尉挡在自己身前,无意救了自己的命之后,立即发出声嘶力竭地狂吼。

“敌袭!!!所有人与我迎战!”

然而他的声音很快便被另一阵狂暴的怒吼声掩过。

“杀!马家铁骑,有战必胜,有我无敌!!”对方的骑军已冲刺至距离不足二十步远,奔腾的战马速度已经加至最快,飞扬的马蹄荡起地面的泥点,纷纷溅溅飞起又落下。马上的骑士个个杀气腾腾,双目充盈着血色,手中的投枪,已经纷纷开始离手!

数百支投枪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度之后,狠狠坠落下来。除了少数的落空之外,大部分投枪,在落下的同时,还带走了至少一名凉州军的性命。

“杀!”马家铁骑再次纵声狂吼,伴随着怒吼声,又是一阵如蜂鸣一般的连绵声响。那小将仰头看去,只见无数寸长锋利的钢钉箭的凌空射来,带起一抹抹飞溅鲜血。泥泞稀烂的雨地中顿时凭添点点红色的印记

“啊啊。!”直至这个时候,后方的凉州军尚未回过神来。而那小将用校尉的尸体当挡箭牌之后,蓦然向后望去,只见约有两百名士兵,已经躺在了血泊当中:“他们是马家铁骑,速速结阵应战!勿要惊慌,莫要忘了,接应大军少时便到!!”

马超闻言,但见那小将小小年纪居然如此洞察军机。而且,他身后的那些士兵,居然丝毫没有嫌他年纪小便不遵军令,反而真的涌上来结阵。由此,马超眼中不由闪过一丝嗜血的寒芒:擒贼先擒王,这个小将,必须第一个死去!!

扬枪再一指,马超高声叫道:“我乃雍州锦马超,知我名号者,速速下马受降!!”

马超的名号,在雍凉二州,几乎有着如神一般的威厉。当初少年杀神以至后来马超鼎定司隶、荡平塞外的事迹,更使得马超的名头在他发家之地如日中天。由此,他一声喝下,那些慌忙结阵的兵士,闻言有的竟然直接丢下了兵器,失声惊喊道:“是天将军。我们怎么可以同天将军为敌啊?!。”

可这一声大喝之后,敌军那小将却突然如被施了咒语一般,双眼立时染成了血红色,瞪着马超嘶吼道:“马超!!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日,我同你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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