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讨厌对方,但抛开书中她对原身的伤害来说,这一世柳小兰之于她就像是在这枯燥无味的生活的调味剂。
再次见面也不知是何时了。
她在这边伤春悲秋着,而知青点的柳小兰却是在大发雷霆。
她本来是想跟何雨文炫耀一下自己拿回来的野鸭蛋的,结果手往里一伸——
疙疙瘩瘩,冰凉凉,滑腻腻的触感——
还有条状的冰凉物往她手上缠——
啊!尖叫声响彻整个大姚村。
柳小兰半边身子瘫软在地上,边哭边骂,“沈希你这个杀千刀的!吓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何雨文捂住自己的耳朵出去躲清静了。
这一吓,柳小兰觉得自己的两条腿都疼了起来。
日他奶奶的!她今天赔了把韭菜还白挨了一顿吓。
她可不能让那个挨千刀的高高兴兴的走,于是她扯着嗓子就准备去找沈希的麻烦。
李优扶额,这两人怎么一弄到一块就非得斗,两个孕妇也不知道照顾自己。
最后,她给柳小兰拉回来又把拿回来的野鸭蛋分给柳小兰半篮子才罢休。
第二天,沈希走的时候,鉴于傅渊给村子捐了一笔钱,用于孤寡老人和孤儿生活,为了表示感谢,村长组织了全村人来送行。
“一路顺风!”像欢送领导人一样,村长,大队长,新上任的校长排成一排和傅渊握过手后才放他们走。
“有什么可傲的?”柳小兰嫉妒的说话酸溜溜的,“不就仗着自己有钱的爹吗?”
没人接她的话,只有谭菲隐在众人沈后眼神闪烁意味不明。
当然,她不是特意隐在众人身后的,主要还是因为个子矮。
导致她只能看到傅渊的发顶。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他的一切你都会无理由的偏爱。
谭菲就觉得,傅渊的头顶都比别人格外好看些。
而沈希,从始至终,没有看她一眼。
不过没关系,谭菲不介意。
她想起沈希提起过的十一月会发生的大事,嘴角翘起。
傅渊,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在各式各样的送别中,一路花费了两天,他们进了京城。
但是却为沈希先去哪里而产生了分歧。
傅渊自是想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先回自己家,而苏玉和盛清又想让自己的外孙女回他们家,虚清则是眼神幽幽的盯着沈希,不表达自己的意见。
“先去顾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