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吧?”她征询问他,“我不会干扰你做事情的。”
只是想尽可能多的时间和他一起,哪怕是坐在车里等他。
他略微思考了会儿:“好,你告诉林叔喜欢看什么书,我让他准备一些在车里。”
她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拿来桌上的便签纸,用铅笔随手写了几个名字,都是想看而没买到的书。她的字很漂亮,甚至可以说极有风骨,周生辰拿过来,有些意外地仔细看了会儿:“你的字,应该不会比刘世伯的差。”他说的上次她作画时,给她题字的那位世伯。
她笑一笑,倒是不否认。
毕竟师从于曾经的他,总有些骄傲在。
他把林叔唤来,递出纸笺,吩咐准备这些书给时宜下午读。等林叔退出房间,周生辰才认真看她:“时宜,很抱歉,我们虽然已经是夫妻关系,却连你的字迹都不了解。等这次事情彻底结束,我会空出很长一段时间,让我们彼此了解。”
这个人,总在匪夷所思的地方认真。
她笑,看了眼桌上多余的那枚戒指。
周生辰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从外衣的内侧拿出钱夹,将这枚戒指放了进去:“这种事不会再发生。”
两个人稍作休息,很快离开酒店。
车内果然备好了她喜好的书,周生辰抵达目的地,下车前征询她的意见,是留在车内等他,还是一起上去找个休息的地方。她侧靠在那里,想了会儿说:“你会去很久吗?”
“不会,”周生辰把外衣脱下来,放在她手侧,“最多半小时。”
他时间观念极重,说是半小时就一定不会超过。
“我在车里等你好了,”她扬了扬手里的书,“还能看半小时的书,否则和你上去,都是不认识的人……其实我挺不喜欢见陌生人的。”
“发现了,”他笑,凑过来低声说,“你会脸红。”
她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他笑著下车,把她留给了林叔。
不过从周生辰离开后,林叔也离开了驾驶位,立在车子靠前的位置。
这幢大厦的停车场在三层,视野开阔,她扫了眼,只觉得林叔是考虑到她的身份,才没有和她一同坐在车内。她低头继续翻看这本书,野史奇说,百千年流传下来的故事,写的人文笔不错,凄烈处令人动容,慷慨处也自然让人心潮澎湃。
字字句句延展开,几十年几十年地掠过。
直到,出现他的名字。
简单的白纸铅字,寥寥十几行,她却盯了足足七八分钟,不敢看下去。
心脏撞击着胸口,沉闷而又紧张的声音,就在耳畔。
她不是没有找过关于那些半梦似醒的记忆,可大多数句带过,身为逆臣贼子,无人会为他撰书立说。他一生风华,在数千年的历史里竟毫无存在感。
她靠在那里,过了许久,终于逐字逐句地读完了这段野史。
后人著说,大多下笔过狠。
笔者将他描述为少年掌兵,权倾朝野的佞臣,言之凿凿,仿佛自己所写的才是历史真相。时宜沉默了会儿,把这页纸撕下来,撕成碎片,放到了长裤的口袋里。
她没了再看书的心思。
把书放到手边,看到他下车前脱下来的外衣。
忍不住就伸出手,摸了摸,手指顺着衣衫的袖口,轻轻地滑了个圈。只是如此,就已经脸颊发热,像是碰到了他的手腕。
他曾经的“不负天下”,到最后都被淹没。
而现在他想要做的事,在数百数千年后,或许连记载都没有。
他的抱负,他的慈悲,他的所作所为,能懂的有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