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晓他们的那些日日夜夜,听到了她从未在他面前发出的声音,看见了她性感到极致的模样。他的灵魂站在他们姣缠的肢体跟前,嫉妒得无法自拔。
……
他想,千山和他一般偏执,如果他是千山,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走堂棉——他可能会将她关起来,让她永生永世无法接触人类社会,这样,她便彻底属于他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愚蠢的千山不仅放走了堂棉,还给了他这个情敌生的希望——他竟然甘愿献出自己的内核!他本来位于千山的身体中,他便知道,被夺走内核意味着什么!当时,他亲眼目睹红色眼球中的那棵大树在顷刻中倒塌,所有魂魄都逃了出来,本来如大山一般坚不可摧的生命,竟然就这般坍塌;
他没有想到,她愚蠢又可爱的恋人,明明已经爱上了千山,依然全心全意地救他——她明明可以选择忘记他,将他留在牢笼中,可是,她为他伤害了所爱之人。回到过去后,她更是为了他辞职,全心全意地拯救他。明明,这些根本就不是她的责任。
他蹲在地上,凝望着睡在榻榻米上的女人,自嘲地笑了。
愚蠢?
恐怕,最愚蠢的,是他自己吧。
他明明拥有最名贵的珍宝,是他亲手把珍宝弄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与他们相比,他的爱简直不值一提。
隔着干净的毛巾,他将干净的女孩抱起来,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柔软的大床上。床单和被套刚换,毕竟他太脏了。
俯下身,有些艰难地给了她最后一个亲昵的吻。毕竟,他身上的零件破碎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把嘴巴挪到合适的位置。
“对不起,棉棉。”他喃喃道。
——对不起,我如此破败、肮脏,连控制自己都如此艰难。
——对不起,我如此懦弱、无能,又怎么能像他那般保护你。
——对不起,这样的我,竟然深深地爱着你。
最后,他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肮脏的印记。
从此以后,他会是她的病患,是她的朋友,是她的亲人。
唯独,他不再是她的恋人。
*
九月,正值秋季,离约定时间还剩五个月。如阿槿所说,他的情况在快速好转。我需要做一件大事——要不阻止他母亲自杀,要不封锁他母亲的消息。
在我思考之时,阿槿坦然地跟我说:“我已经想起了一切,我知道当初自杀受到了母亲死讯的刺激。我们一起去看她吧,顺便,旅行。”
他的母亲在隔壁城镇的疗养院,我租了一辆车,开车带他去,带了小金毛——这家伙迅速成长,一开始跟个小玩偶似的,现在五个多月大,正在换牙,有四十多斤,怎么都吃不饱,天天跟饿鬼似的,身上肥肥的,我们叫他“金猪”。平时阿槿负责训金猪,狗子在他面前可听话了,在我面前调皮捣蛋无恶不作。
阿槿现在按时作息、吃药、锻炼,脸上的阴郁少了很多,人也渐渐养回来了,没有之前那般瘦削,胳膊越来越结实,力气也越发大,对付一只小狗不在话下。而我,完全抱不起金猪,猪儿还总以为自己是个宝宝,总是不停往我怀里钻。
此刻,金猪坐在后座露出招牌微笑,阿槿坐在副驾侧头看窗外的风景。
街道两侧皆为密密麻麻的红枫,阿槿一身橘红毛衣,茶色发丝毛茸茸的随风飘舞,看起来像一只慵懒的橘猫。我顿时感觉自己过上了猫狗双全的生活。
除了精神状态,阿槿还有一些变化。他开始戴手套,只有洗漱的时候才会取。他不会再去吃我吃过的东西,喝我喝过的水。不会再来牵我的手,不会再拥抱我,不会再对着我撒娇。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戴手套。
他笑着说,感觉很酷。黑皮手套确实把他的手指衬得漂亮修长。
阿槿是一个很适合丰收时节的人,当他漫步在稻穗之中,会感觉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金灿灿的油彩。他的皮肤白皙透明,头发和睫毛都带着金色。
一开始,对于他和他母亲相见这件事,我十分担忧。
而事实上,他们就像朋友那般交谈着。
他妈妈看到我,精神状态再不好,也牵着儿子的手问:“女朋友?”
阿槿微笑着摇摇头:“普通朋友。”
他的回答让我有些吃惊,又有些愧疚。他知道我不像以前那般爱他了,却又不希望我难堪地提分手,便主动将我们的关系定义为“朋友”了。
他们聊了聊家常,临走时,阿槿对她说:“妈妈,我希望你好好活着。但如果-->>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