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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炎看来,所有道德伦理于人都是工具性存在,不是真理。所以总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所变更。
感情这种事,炎觉得是真爱,然后不伤害到别人,就可以祝福。所以爱耽美,爱两人的真心相恋。
今日神来一笔,突然想——如果不是两人,是“第三人”,怎么办?想来想去,觉得还是那个原则——不伤害别人的真情,就可以祝福,而害人害己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妙。
静宇今年28岁,职业是导游,爱好是旅游——能做自己爱做之事的人生,可以说是很如愿。
唯一有些烦心的是——她是如今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大圣”之一。
和很多剩女一样,静宇不是因为条件不好才“剩”下的。
她长相甜美可人,身材高挑,皮肤白嫩,名牌大学本科毕业,家庭小康,自己也算是个高级小白领一个。没什么可挑剔的。
其实,静宇对婚姻不是特别向往。在她看来,婚姻是个充满着柴米油盐酱醋的爱情坟墓。
一个婚姻要不面对日常琐事,除非对方富贵到有如中的男主,一切都自有仆人伺候。问题是,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几个?
即便有,你会喜欢通常是嚣张跋扈还不会特别帅的现实版“有钱人”么?
好,你喜欢了,那对方看得上你么?毕竟,你既不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也不是明星。
再退一步,对方看上你了,会长久么?你能忍受那种徒有其表的婚姻么?
这又是静宇矛盾的原因之一:她向往爱情,那种会让人心跳加速的爱情。所以她当然无法接受同床异梦的婚姻,却又时常会因为没有爱人而烦心。
但烦心毕竟抵不过对自由的向往。她有自己的人生追求,生活很充实,所以用来想“男人”的时间毕竟少。
更何况,她还有一个对常人而言很致命的观点——她不想生孩子。生孩子很痛苦,养孩子更痛苦。而且,有什么意义?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为传宗接代?什么年代了!
为了维系夫妻感情?要靠孩子维系的感情,不如不要!
为生活增添欢乐?拜托,她有好多自己想做的事,那些能给她带来足够的欢乐。
为了晚年有人照顾?……还是:什么年代了!
为了让孩子来享受这个世界的欢乐?……摸摸自己的心,看看每天充斥视野的新闻,这个世界真的很欢乐?
静宇摇头。
她的世界观与常人差那么多,自己本身又挑剔,这样的她,不“剩”才怪!
好在,这在她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爱情这东西,靠缘分,实在不行,就单身一辈子呗。反正她能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也不需要她操心——只要他们不在她耳边念叨,她就万幸了!
我叫霍晓芸,今年二十岁。
我有一个青梅竹马,叫孟光。
说到孟光,我们真的是不折不扣的青梅竹马——七岁之前我们常常一起洗澡,十岁以前我们常常睡在一起,十三岁以前他每次都笑着答应以后要娶我当他的新娘。
十四岁那年,孟光交了第一个女朋友,却不是我。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不是说答应了要娶我么?为什么却和别的女孩交往?我生气的跑去质问他,他笑着和我说:“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想要和她交往。至于和你之间的约定,那时我们都小,不懂事,你忘了吧。”
忘了?!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回忆,是我目前为止最不想忘记的事啊,你让我忘了?
忘了它,是不是要连我自己一起忘记才可以呢。
那是你和我的约定,原本以为可以维持一生一世的约定,是要幸福一辈子的约定。
如今,却成了一辈子的阴影,无论如何都甩不开忘不了的约定。
我哭着跑了,并开始了和孟光的冷战。一个星期以后,孟光和那个女生分手了,并嬉皮笑脸的粘着我,乞求我不要不理他。
喜欢这个人,真的好喜欢。
喜欢了多久了呢?大概是活着的所有时间。
有多喜欢呢?大概就是他一旦嬉皮笑脸的先低头、示好,就会忘记一切愤怒与悲伤,笑着原谅他,重新与他成为那个最好最好的朋友,成为彼此最亲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