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比我原先想像得更冷。”
殷盛乐写下一句后便停顿了下来,他咬着毛笔的笔头,一时间不知道该在这封要送去瘦岩县的信上写些什么。
离开京城来到边关至今,已经过去三月有余。
这世界的人文像是殷盛乐上一辈子那个世界古代社会的杂糅,地理情况却差出不少。
虽然仍旧是一年四季十二个月的轮替,但在大殷皇都,春夏是连绵不绝的小雨,夏末秋初那段日子好上一些,天高气爽的,温度也正正适宜;而在整个大殷的最北端,与无垠草原相接的西北大地上,料峭的寒风肆意狂舞,整整一年也少有能停歇下来的时候。
“幸好这边山林茂密,不然我的脸只怕不出半月、不,七天,就要被风卷着沙子给磨糙了。”
他盯着眼前这段看上去像是撒娇一样的报怨话,几次提起信纸的一角,想要将整封信揉了重新写,然而他最终还是决定保留。
毕竟。
对着爱人撒撒娇虽然会有损自己的气势,但谁规定的自己就必须像某些小说里一样不管受什么伤,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的硬气男主角了?
反正这信也不会有旁人看到。
殷盛乐定定心神,气势十足地运笔:“听舅舅说,再过上十天半个月的,温度还会降得更厉害,不过我们这边已经都修上炕了——我先前都不知道北边的军民百姓都不用炕的,所以就跟司造营里的人描述了一下,他们很有效率,才三天不到,就把炕给研究出来了,最近听说他们在折腾地暖的事情。”
这里是大殷最北边的疆域,巨大岩块垒砌的城池年复一年地抵御着来自草原上游牧部落的攻击。
黑石城的年纪早已超越了前、今两大皇朝,并且将一直屹立下去。
“跟着这封信到的两个工匠都会砌火炕,也能弄出烧陶烧瓷的火窑,你前头不是说带人在瘦岩县的地里找到了合适的陶土吗?若你还没找到合适的工匠的话,就把他们俩留在瘦岩县吧,这俩人不是军中的,我把他们一家子都买了下来,身契就塞在信封底下。”
这三个月里,一开始,殷盛乐还能隔个两三天就能拿到来自瘦岩县那边的信件,随着他们各自在西北的生活步上了正轨,就慢慢变成了一个月才能通两封信。
殷盛乐知道沈徽很忙。
他跟着商渝江住在黑石城的元帅府里,书房的柜子里摆满了兵书,墙上挂着的铠甲已经不再簇新,肩腿和胸口的位置上都多了几道明显的刀痕。
殷盛乐右手虎口的侧方一道淡粉的、才刚刚落了痂的伤疤,他将笔尖吸满墨水,继续写道:“我在这边一切都好,舅舅说通常这个时候草原人都会特别安分,但如果雪下得太早,而他们准备的粮食又不太充足的话,就会跑到国境周边掳掠,最近天黑的时候总能发现有草原人的小股部队在城墙外头转悠,不过不用担心,我会将黑石城守得死死的,绝对不可能叫任何一个草原人从我眼皮子底下溜过去!”
他写得豪情万丈,手腕一甩,在纸上落了个墨点。
但殷盛乐没在意,而是将写满了字迹的信纸挪到一旁放晾,又抽过一张新的,继续奋笔疾书。
“说到草原人,其实他们也不是那么可怕,就是风俗过于野蛮,听营里的兄弟说,早几年那些草原人还会用俘虏的头堆京观,自从舅舅过来把他们揍趴了之后,他们就不敢再这么放肆了,不过外族到底是外族,表现得再温顺,在彻底教化之前,不能放松警惕。”
“对了,我在霍军师身边见到了武毅,他前几个月跟着斥候营出去了,四天前才回来。”
商渝江日常叨念的军师名为霍时序。
“这小子现在日子过得可好了,娶的媳妇儿是个很大方,办事很利落的姑娘,听说还有了身孕,难怪他不愿意回皇都去,不过他也没想到我会到北边来昨天我和他打了一架,我赢了!”
殷盛乐骄傲地挺起胸膛,突然又想起沈徽没法隔着一张信纸看见自己的英姿,顿时又变得萎靡了,嘴里咕咕叨叨地报怨着古代的通信太过落后:“说起来,这位霍军师确实是跟阿徽你很像,他腿上有伤不能行走,除非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很少出现在大家面前,我给你写上一封信的时候还没怎么仔细地看过他,昨天我把武毅揍了,他来给我送药,我才把他的长相完全看清楚。”
怎么说呢?
他又开始咬着笔头思索。
商渝江给他介绍军中众人的时候,有特别点出来说过,霍时序今年已经三十多了,可殷盛乐看他两鬓皆是霜白,整个人也消瘦得厉害,委顿在轮椅上,被厚厚的皮革埋着,显得他十分病弱可怜,单看那头花白的头发,像是已经五六十岁了,可如果看他的脸,又像是才二十多岁,尤其是自家舅舅往他身边一站,一个是糙汉子,一个是弱书生,简直不要太分明。
而霍时序的眉眼上的的确确和沈徽有些相近的地方。
又或者二人同样都是一身的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