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春日樱花色调的暖白皮,可惜偏偏肌肤疤痕太多,有些破坏美感,好似一张洁白的纸被拿蜡笔乱涂一气,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温淮的下颌处也有一道极小的伤疤。
这些全都是他拼搏出来的荣誉章,代表了他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每一道疤痕都是一段记忆。
北蔚心疼道:“淮爷,老大,您别划了行不行?”
拿着刀子划了十几下胳膊,任谁也得喊声疼吧?
偏偏温淮一个字没吭。
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也是,他有无疼症,怎么划也不会感觉到痛疼。
可看在北蔚眼里,那就好似在他身上割ròu一般,疼死了!
“淮爷,有什么事是不能解决的,您非要这么伤害自己身体?”北蔚劝说。
虽然温淮没有告诉他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但他能从这几天的事情里隐约感知到一些。
温淮绝对跟姜若有关系!
要不然温淮不会这么关心姜若,不会在知道姜若跟温原要结婚后这么伤心难过。
北蔚:“如果是您喜欢姜小姐,那简单啊,把她抢回来不就行了吗?”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那就大胆出手!
温淮固执的摇头,情绪仍旧低落,委屈巴巴:“忘忧有温原的孩子了。”
北蔚:“孩子也才几个月,可以打掉啊。”
“打胎会伤害忘忧的身体。”都被‘抛弃’了,温淮也还是惦念着姜若的身体健康。
北蔚继续宽慰:“那就生下来,一个孩子而已,谁养不是养。”
好像确实如此。
就算是温原的孩子,那也是姜若辛苦怀孕而生,也是姜若的骨血。
温淮知道自己有些偏执,病态的偏执,只喜欢姜若一个女人,只对她一人产生爱意,只对她有感觉。
所以当他觉得姜若不要他的时候,他就会难受到不行。
痛苦到难以活下去。
姜若于他而言,本就是救赎,是降临在他世界的女神。
温淮神情滞了滞,低语:“把忘忧抢回来?”
北蔚:“对,抢回来。”
虽然姜若现在快要跟温原结婚了,但那又怎样?
谁抢得到,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