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长峰哈哈一笑,“凌家的祖坟早就搬迁出来,就在平洲城外,年年祭祀,你都忘了吗?”
“你……难道我们就要在这小破地方老死?儿孙也要一辈子留在这个鬼地方?不去大周,不去见识一番,哪里会知道何为强大,何为繁华……”
“够了!你要回建州,没人拦着你,你走吧!”
燕云珮气得跺脚。
她要是能独自回去,她何必忍耐这么多年,何必费尽心思鼓动凌长峰。
她一脸颓然,“我倒是想回去,只是我该以什么身份回去。”
凌长峰嘻嘻哈哈,没个正行,“我给你一封休书,你拿着休书就可以上船,就能回到大周,见识繁华盛景。”
燕云珮咬牙切齿,“这么多年过去,我们都老了,你却依旧惦记着休书。”
“告诉你,老爷我只要没死,就会一直惦记着休了你。”
“你混账!”
凌长峰陶陶耳朵,一副无赖不在乎的样子,就像是在鼓励她继续骂,骂得更狠毒一点,看他会不会有半分在意。
燕云珮呵呵冷笑,“差点忘了,你在大周京城还有个相好,甚至有个儿子。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和定陶还有一腿,藏得够深的。听说那个孩子如今有出息了,成为大周家喻户晓的书商,你就不想去见一面?”
凌长峰似笑非笑,早已经看透一切。
“你不用试探我,别说在大周有一个儿子,就算有十个八个儿子,我也不会回去。”
“为什么?这鬼地方有什么好?”
“在这里我就是王!在建州,我连个东西都不是。你问我这里好不好,我告诉你,这里比建州好一百倍。”
谈话彻底谈崩了。
燕云珮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凌长峰在平洲城,那就是名副其实的王,逍遥自在,果然比规矩繁多的建州城快活一百倍。
哈哈哈……
平洲城就是男人的天堂。
难怪总有那么多男人愿意留在这里。
可她不想留下来。
她站在高处,抬头北望。
她想回去,无比强烈的想要回去。
她看着大街上,有一群穿着长袍的读书人正在慷慨激昂。
她哼了一声,“也不嫌热。”
平洲城只有夏天,没有春秋冬,真是令人遗憾。
曾经记忆中,雪中赏花的场景,再也看不见了。
她嫌弃那群读书人聒噪。
“一群在大周不得志的读书人,跑到这里来,就能出将入相,为官为宰。一个个,哼,也只能在这个小地方指点江山。回到大周,怕是连个秀才都能将他们驳得哑口无言。”
她嫌弃这里的一切。
这里的人,这里的花草树木,这里的气味,这里的饮食,空气……
她全都嫌弃。
她做梦都想回到大周,回到记忆中的京城,回到幽州。
她倒下了。
在一个雷雨天,她在回忆中,告别了她嫌弃的一切,以灵魂的方式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家乡,去看一眼家里的亲人。
她带着遗憾,又带着解脱,离开了这个她讨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