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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星尘杳梦(第9页)

那么他们像此时这样并排坐着的时候,自己就可以用尾巴神不知鬼不觉地勾那人的手腕了。

岑殊呼了一口气,将外套重新叠好搭在自己膝上。

摆弄间,那股属于对方的淡淡香气又刁钻地飘了过来。

像是蒸腾过一般,好似比之前更盛了。

薛羽实在没忍住:“其实我一直很想问……你喷的是什么香水?”

岑殊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认真说道:“可能是柔顺剂。”

薛羽看起来比他更诧异。

“富二代也是要洗衣服的。”岑殊有点无奈。

他站起来,说:“走吧。”

岑殊的西装外套搭在臂弯里,站在那儿的样子看起来格外挺拔清俊。

薛羽被美色迷得晕头转向:“去哪儿?”

岑殊思索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去买把尺子?”

薛羽:“啊?”

他仰起脸,看见对方眼底盛着的星光和笑意。

…………

……

生命周而复始,也许此时的离别,只是为了下一次的相遇。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单引号里的内容都是引用,第一部分是劳伦斯·克劳斯《无中生有的宇宙》,第二部分我在作话末尾贴出全段。

这篇番外写完,关于这本文穿越逻辑的表述基本都已经完整了。虽然我知道很多读者都不喜欢作者把文章架构拆得太明,好像是把读者当傻子,但我笔力有限可能一些意思没有表达出来,还是需要文后解释补充一下。

我是觉得结束在这个部分会比较好,但其实后面还有一部分会解释得比较清楚。

比如说岑殊被小羽带回家吃蛋糕,然后他爹就会发现,啊!这不是我们公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少东家吗!其实岑殊一直待在不赚钱的小杂志社里,每天关门在屋里处理豹爹公司的事务x,家传产业,会开这个杂志社,只是为了养徒弟【。

但岑殊其实并不是记得。

现代和正文的关系,可以理解为转世、后世、平行世界无所谓哪个,他们得到了一些属于异世自己的星尘碎片。因为小羽被天道选中,所以特殊一些会留有一部分记忆,岑殊的优先级次一等,就只有“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简单印象。

也正是因为后世的小羽和岑殊发生了联系,才会被天道选中穿到前世,又是因为后世的岑殊有了对故人的模糊印象,才会把他们聚在一起,才会去寻找那么多关于时间、空间的各种理论。

这是一个因是果,果是因的关系。

物质的消逝只是换一种形式存在,无论以何种形式,他们都可以再续前缘。又比如说虽然这篇文完结了,但是他依旧会在你们的脑子里存在一段日子。

那么就新文再见啦,预收的事情就拜托了!【疯狂暗示jpg

【以下资料应该是出自知乎问题“你最孤独的时刻是什么”的一个回答。】

【诺贝尔奖得主理查德费曼提出的反物质猜想。一个在时间中正向前进的负电子和一个在时间中逆行的正电子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反物质不过是在时间中逆行,即从未来向过去前进的正物质而已。

更加震撼的理论如下,费曼由此解决了困扰物理学界多年的基本粒子问题:为何组成宇宙万物的无穷多的电子,是一-模一样的,找不出任何差异的。费曼由自己的反物质假设完美地解释了这一-困扰:因为从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整个宇宙本来就只有一个电子。没错,全宇宙的庞大的空间、数不尽的星体和物质,其实都是这一个电子在不同时空的□□而已。它从大爆炸开始,在时间轴上正向前进,直到宇宙的末日,又掉头回去,变成正电子,在时间里逆行,逆行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就这样永世无休止地循环下去,这个电子出现在了时间轴上的每一个点,出现在了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三维世界的我们看来,空间里布满了数不尽的电子,构成了世间万物。

其实它们,包括我们自身,你的父母亲人,你的恋人,你养的狗,狗拉的屎,曼哈顿川流不息的人潮,塔克拉玛干寂如死水的无人区,兰桂坊莺歌燕舞的不夜城,海底两万里那只无尽孤独的蛇颈龙,万事万物都-样,都只不过是那同一个电子正行逆行了无数次的□□而已。整个宇宙就这么一个电子,孤零零地从天地混沌走到宇宙毁灭,再倒回去重来,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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