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蔻心猿意马地抱抱自己的原配。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富贵山庄这名字实在太富贵了,最后还是作罢,先继续用“扫叶别墅”四个字吧。
中午,他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羊肉。
姑苏菜很讲究时令,四季的菜色全然不同。金秋时分,蟹的黄金季节还没过去,精细的蟹粉面还有的吃,羊肉是冬天的菜色,不过凡事都无绝对,陆小凤就知道一家做羊肉做的很好吃的酒楼,昨天新得了羊羔肉,今日正好去大快朵颐一番。
秦蔻是西北人,西北人也爱吃羊,像是x市,最有名就是羊肉泡馍,再来就是得益于某电视剧而出名的水盆羊肉。
水盆羊肉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羊肉汤……不过和姑苏这边的白烧羊肉很不一样。白烧羊肉烧出来是一锅奶白色的汤,羊肉酥而不烂,白汤鲜美的很;水盆羊肉则讲究汤清肉烂,再配两个烤得外壳酥脆的白吉馍,把羊肉夹在里头吃,汤里蒯一勺子油泼辣子浇上去,那味道,美得很。
姑苏的羊也不差,冷盘的白切羊肉是秦蔻以前没怎么吃过的,再有就是羊糕,其实做法很类似于肉皮冻,只不过是把猪肉换成羊肉,拆碎的羊腿很实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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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缝隙都被羊汤填满,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切成小块的摆盘上桌了,吃起来一抿就化,咸鲜十足。
这个菜式做起来复杂麻烦,关键是耗时,必须前一晚就动工,因而每日限量供应,要提前定好才有的吃,陆小凤显然是昨天就安排好了今天,早早定下了一大盘羊糕,好叫众人吃个痛快。
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
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
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
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
现在想起来那本原著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
……真的很骚。
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
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
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
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
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
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呼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
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
秦蔻:“…………”
秦蔻:=口=!!!
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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