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蔻张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天,秦蔻一如既往地赖床。
一点红倒是醒得一如既往很早,秦蔻半梦半醒之间往旁边一扑,扑了个空,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
起床,洗漱,换衣服。
她今天不打算穿古装了,换了条对古人来说也不算很刺激的长款连衣裙,外头套了件厚针织外套,脚上踏了双白色休闲板鞋,把头发梳成一个丸子头,顺手把阿楚哥送给她的珠花插头上,算是尊重一下古代人民。
反正昨天看上去,街上穿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今天也不打算去拍照了,懒……
收拾好了下楼,一点红正好从厨房出来。
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盘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签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冲淡一下罪恶感
()。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
秦蔻:捧脸jpg
秦蔻:“可惜其他人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点红面无表情:“这东西简单得很,他们可以自己做去。”
说着,还给大橘扔了一块。
大橘嗷的一口就吞进去了。
和吃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它欣赏不大来,但也给足了面子,特别惬意地往地上一躺,摇起了尾巴。
吃完了早饭,一点红回屋换了个衣服,他还是换了古装,因为古代的那种劲装疾服是专门为了打斗而设计的,手脚处都收的很利落,不会影响动作,现代装……他的秋装好多都是连帽衫,那帽子真的很烦人。
秦蔻抱着猫,两个人一块儿穿回了古代。
正巧,今日百花楼的诸位起得也不怎么早,也正坐一块儿吃早饭呢。
桌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玫瑰豆沙馅儿的酒酿饼、几碗赤豆糖粥、加了榨菜的咸豆浆,还有鲜肉的汤团。
秦蔻一过来,陆小凤就招呼她:“来,蔻蔻,尝尝这个。”
说着,给她夹了一片煎糕来吃,还道:“这是我们姑苏的名点,猪油糖年糕,放过夜之后裹上鸡蛋液微微一煎,外头又脆、里面又软,好吃得很。”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没忍住尝了一下。
中西处理剩下的主食的智慧其实出奇的一致啊……而且都同样的好吃。
秦蔻:≈gt;w≈lt;
秦蔻克制地吃了一块,就放下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