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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2页)

之所以说是“怪人”,是因为农场主女儿的朋友到大城市的亲戚家住,跟着去看过一出音乐剧名叫《歌剧魅影》。朋友大为震撼,回来后便绘声绘色地讲给农场主女儿听,说那里面的男主角经常在半夜才出来,身着披风,脸戴面具,还会教女主角唱歌。

农场主女儿形容,隔壁的“怪人”和林纯、方晓晓来农场居住的日期很接近,不过一开始“怪人”足不出户,只有负责照顾他的护士进进出出。

不过“怪人”和《歌剧魅影》不同,她是个女人,总是穿着厚厚的衣服,用毛毯裹着自己,脸上也裹得严严实实,头发包着围巾,让人不知道她是长发还是短发。

警察问,既然裹得这么严实,为什么知道是个女人?

农场主一家说,因为她穿裙子,以及护工对她的称呼。

后来过了大概两个月,“怪人”开始出门活动,但并不经常走路,有时候是坐轮椅。

那时候方晓晓对周围的环境已经熟悉,时常出门喂小动物。

农场主原本担心“怪人”会吓到方晓晓,没想到方晓晓对她却并不排斥,也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农场主第一次见到两人在一起,她们就坐在草地上,一同看着远处的黑脸小羊。

警察再往下追问,农场主的女儿回忆说,后来半年都很平静,直到某一天“怪人”突然搬走了。

不到一天,林纯和方晓晓就说要搬走。

不过……

农场主的女儿说,她总觉得那天的林纯很奇怪,不仅是口音、语气,连表情也不对劲儿。至于“怪人”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没有人知道,他们一家早上起来,就听林纯说,从窗口看到隔壁半夜在搬家。

可如果是搬家,农场主一家应当也会听到动静。

不过当时并没有人在意这件事。

……

专案小组拿到翻译之后的笔录,第一时间开会讨论。

“‘怪人’就是方许,他当时在恢复期,只能将脸包主。身上穿得厚,一来是因为虚弱,容易冷,二来则是不希望通过身形露出破绽,毕竟方晓晓和林纯对他都很熟悉。而穿得多,动作就会缓慢。”

“半年的恢复期,方许一定不希望和方晓晓、林纯隔得太远。那里交通不便,网络也不好,他也不知道半年之后再回到市区,会发生什么。如果方晓晓和林纯搬走了呢?于是方许就用这个方法就近监视。”

“不只是监视,还有模仿。模仿林纯的行为、动作、声音、腔调。声音可以整容,说话方式和口音只能靠他自己练习。”

“方晓晓看不到‘怪人’的模样,可‘怪人’却对方晓晓了如指掌,只要随便说出几点,就会令方晓晓感到亲切。而且看不到对方的脸,方晓晓也会觉得更自在。她可以将‘怪人’想象成任何模样,甚至会认为‘怪人’是因为某些事故毁容了,面部残缺,就和她少了一个肾一样。不过方晓晓偶尔也会感觉到‘怪人’的熟悉,会生出错觉,好像方许回来了。而这种错觉,会令周围的正常人觉得,是方晓晓太想念方许产生了幻觉。”

“农场生活节奏慢,他们在一起聊天,一定会谈到生活和朋友。这也是方许从方晓晓口中获得信息的方式。对了,他们也一定会聊起方许,聊起方许的父母。不过我想,从方晓晓口中说出来的,一定和方许认为的不同。”

“那是一定。方晓晓害怕接触人,因为她遇到的人除了林纯都在欺负她。其实方许和方晓晓也是一种索取、压榨关系,但方许在初期也是被迫承受的受害者,这一点方晓晓很清楚。加上两人长时间在一起,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方许又是病号,很容易就激发出方晓晓的同情。方晓晓还会在方许身上找到存在感。”

一个是孤儿,一个身有残缺。

孤儿在身份上找不到认同感、归属感,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去哪里,精神上没有支撑,生活中没有支柱。

直到有人告诉孤儿,通过一些奉献可以填补这些空缺,年幼无知、没有反抗意识的孤儿便选择相信。

她提供骨髓,拿出肾脏,用来换取栖身之所,不只是身体的,还有精神上的。

她给了方许“健康”,以填补自身精神上的空白。

而当她看到拥有一切物质的方许,却患有再多金钱都无法治愈的病痛时,她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惨,她觉得方许更值得同情。

她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方许才是弱者,而自己是有能力保护方许、拯救方许的那个人。

当然,这种想法极大可能是方晟和程芸灌输给她的,用一种温和的方式对她进行洗脑,令她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存在价值。

因怜生爱,不一定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也会发生在两个小孩子身上。

方许有性别质疑,方晓晓则需要确立她在方家的一席之地,这都是“身份”困惑。

“所以方晓晓十六岁以前,因精神压力导致烂脸,就是因为方许病愈之后回归原本偏离的正轨。他经常和顾澎、萧婓一起出去,方晓晓就一个人留在家里。他们曾经是彼此唯一的玩伴,其中一个突然换圈子了,另一个肯定受不了。可她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挽留,还会觉得委屈——为什么我把肾给你了,你好了以后却抛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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