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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琼出来拜客(第1页)

老乔里恩站在白劳德司代尔旅馆狭窄的穿堂里,呼吸着油布和鲱鱼的气息;所有高等海滨旅馆都充满这种气息。一张磨得雪亮的皮椅子,在椅背左上角一个洞里露出马鬃来;椅上放着他的黑公事皮包。皮包里被他塞满了文件、泰晤士报,还有一瓶花露水。今天他在寰球金矿租采公司和新煤业公司都有董事会;这些董事会他从没有缺席过,他现在就是预备去开会的;只要缺一次席就会替他的衰老更添一项明证,这是他的疑忌的福尔赛性格断断受不了的。

当他把东西装进黑皮包时,他眼睛里的神气好象随时都可以发作似的。一个小学生被一群同学围困着的时候,眼睛里也是这样冒着怒火;可是慑于众寡不敌,他却按着性子不发作。老乔里恩也在按着自己的性子;他一向有涵养,现在虽则渐渐不济了,却仍旧能对自己境遇所引起的烦恼勉强克制着。

他接到儿子一封不着边际的信,信里来了一大套空理论,好象借此避免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我碰见过波辛尼,”他在信上说;“他并不是坏蛋。我阅历的人愈多,就愈加相信人无所谓好坏——只有可笑和可怜的分别。你大概不同意我的看法!”

老乔里恩的确不同意;认为这样说话近于玩世不恭;他还没有老到那个样子;等到他真正老了,他平日那些为了实际利益而小心拥护的,但是绝不相信的假象和道理就会丧失掉,一切物质的诱惑也都会丧失掉,心灰意懒到什么希望都不存在——到了那时候,即使他是一个福尔赛,他也会冲破保守的藩篱,讲些从来没有想到敢说的话。

也许他跟儿子一样不相信有所谓好坏;可是要他来说,只能是:他不知道——说不出来;这里面或许有点道理;可能对你有好处,又何必无缘无故来一个否认,给自己造成不便呢?

他一直酷爱游山,过去的假日常是在瑞士度过的,不过(象一个真正的福尔赛那样)登山从来不肯涉险,或者傻干。当一番跋涉之后,一片奇景(在游览指南里也提到过——虽则辛苦,可是值得)在他眼底展开时,他无疑地也曾感觉到天地间有一种伟大庄严的真理超出人生那些浑浑噩噩的追求、那些无聊和可怜可笑的事情,就象山岳高临着下面的丘陵和溪谷一样。拿他这样一个实际性格来说,也许这点体会在他就是最最接近宗教的地方了。

可是他已经有好多年不去瑞士了。自从他妻子故去之后,他曾经带着琼连续去过两季;这两次使他痛心地认识到自己过去那些爬山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所以当年那种从山灵获得的信念,认为宇宙间万物都由一个至高无上的真理统驭着,在他是早已生疏了。

他知道自己老了,然而仍旧感觉年轻;这使他很不开心。他处世本来一直就谨慎小心,然而自己生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女都好象天生就是要遭受苦难似的,这位他想起来很不开心,而且迷惑不解。对于小乔他也没有什么责备——这样一个温和的孩子,哪一个能责备他!——可是他自己弄到这种地步,实在可恨,琼的这件婚事也差不多同样的糟糕。这好象是命里注定的,而凡是这类命里注定的事都是他这样性格的人所不能了解或者受得了的。

他给儿子写这封信,并不真正指望有什么结果。自从罗杰家里开了那次跳舞会之后,他已经清清楚楚看出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的结论下得比多数的人都快——他自己儿子的前例就在面前,所以在所有这些福尔赛家人当中,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爱情的淡白火焰总是要把人的翅膀烧伤的,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

琼在订婚前一个时期,时常跟索米斯的妻子在一起,所以他跟伊琳也是常见的;那时候他就感觉到她能使男人着迷。她并不是个妖冶女子,连风骚也够不上——这些字眼都是他这一辈的人爱用的,当时那些人就喜欢用些好听然而肤泛不切的名词来说明事情——可是她却是危险的。他也说不出什么缘故。人告诉他有些女子天生有一种本领——一种连她们自己都控制不了的诱惑力!他就会回答:“胡说一气!”她是危险的,就是如此。这种事情他眼睛看不见最好。事情既然这样,那就这样罢;下面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他只想不要使琼出丑,精神上能够平静下来。他仍旧希望有一天她又能够成为一个给他安慰的人。

因此他就写了那封信。回信简直说不上有什么交代。小乔里恩从那番谈话里所打听到的实际上只有一句古怪的话:“我猜他是卷在里面。”

卷在里面!卷在什么里面呢?这种新里新气的讲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叹口气,把最后一叠文件卷起来放在皮包夹层里;他明知道是什么意思。

琼从餐室里走出来,帮他穿上夏服的上装。从她的服装和那张坚决的小脸的表情,他已经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跟你去,”她说。

“胡说,亲爱的;我是直接上商业区去的。让你到处乱闯可不行!”

“我得看看史米奇老太去。”

“啊,你那些宝贵的‘可怜虫’!”老乔里恩咕噜了一声。他并不相信她这种借口,可是也不再阻挡她。对她这种牛性子你有什么办法。下了维多利亚车站时,他把她送上预先替自己备好的马车——这就是他的做派,决不那样小家子气。

“你听我说,乖乖,切不要把自己累坏了,”他说,说完就雇了一部马车上商业区去了。

琼先到巴丁登一条偏僻的小街去,她那个“可怜虫”史米奇老太就住在这里——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平日只是做些帮工为生;琼跟她坐了半小时,听了她经常性的那些颠来倒去的诉苦,强迫她暂时宽慰一点,就起身上斯丹奴普门去。那座大房子门窗紧闭,阴沉沉的。

她下了决心无论怎样要打听出一点情况。坏就由它坏去,坏了就算了,宁可如此。她的计划是这样:先去看菲力的姑母拜因斯太太;如果打听不到什么的话,就去看伊琳本人。至于看望这些人自己究竟想打听些什么,她也不清楚。

三点钟的时候,琼到了郎地司方场。她具有女子那种天性,在即将遭遇苦难的时候,反而故作镇定,穿上她最好的衣服上阵,那副勇敢的气概就跟老乔里恩一模一样;原来的战栗现在已变为急切了。

当佣人替琼通禀时,波辛尼的姑母拜因斯太太(她的名字叫露伊莎)正在厨房里指挥厨师;她本是个贤妻良母,拜因斯一直都说“一顿好晚饭最有意思”他总是在晚饭之后把事情办得最好。在坎辛登区有一排非常神气的大红高房子,足可以跟许多别的房子竞赛“伦敦最丑陋房屋”的头衔,这些就是拜因斯先生造的。

拜因斯太太听说是琼,赶快就进了自己的卧房,打开一只锁好的抽屉,从一只红摩洛哥皮盒子里拿出两只大手镯来,戴在自己白白的手腕上——原来拜因斯太太也是个具有高度“财产意识”的人,而“财产意识”我们都知道,就是福尔赛主义的试金石和好德行的基础啊。

她是中人身材,长得很宽,而且接近痴肥;那口白木衣橱的穿衣镜里正照出她穿了一件自己裁制的长服,颜色不深不浅,使人联想起大旅馆过道里那些粉刷过的墙壁。她举手摸摸自己的发髻——发髻是公主式——东碰一下,西碰一下,使发髻竖得更挺括点;她眼睛望着自己,完全是一种不自觉的现实主义神情,就好象在正视人生的一件肮脏事实,并在竭力加以文饰似的。她的两颊在年轻的时候原是乳白和淡红的颜色,可是现在一到中年却变得斑斑点点了,所以当她拿一只粉扑在自己额上扑粉时,眼睛里又闪出那种冷酷丑恶的正视来。放下粉扑,她一动不动站在镜子前面,在自己又高又大的鼻梁、小下巴(她下巴本来不大,现在脖子粗了起来,就更显得小了)和下垂的嘴角之间做出一点微笑。随即,为了不使效果丧失,赶快两只手捞起裙角下楼来了。

这次拜访她已经指望好久了。她侄儿和他未婚妻的关系搞得不好她早有风闻。这两个都有好几个星期不上她这儿来。她多次约菲力来吃晚饭;菲力总是回答“太忙”

在这种事情上,这位出色的女人的感觉是敏锐的,所以一听见琼来,立刻就感觉到事情不妙。她实在应当是一个福尔赛;按照小乔里恩的说法,她肯定够得上资格,而且是名副其实。

她把三个女儿嫁得都很不错,照人家说来,简直是高攀,因为这些女儿都是姿色平庸,这种情形往往只在职业比较接近司法界的妇女中才见得到。多少和教会有关的善举——慈善舞会、义演、义卖——她都列名在委员会里,而且她非要事先弄清楚各事都已完全组织就绪,方才同意放上自己的名字。

诚如她时常说的,她赞成事情要有个商业基础;教会、慈善事业的正确作用都是加强“社会”组织。个人施舍因此都是不道德的。唯一的办法是通过团体,有了个团体你才能肯定自己的钱不是白花的。说来说去,还是团体最重要!毫无疑问,她就是老乔里恩称做的“组织能手”——不但如此,他甚至于称她是个“骗子”

那些有她列上名字的事业都组织得非常之好,所以等到把捐款分配给那些人时,这些已经象提炼过的牛奶一样,一点人类温情的乳油都不剩了。可是她平时的话也说得很对,感情用事是要不得的。她实在是有点学院气。

这位被宗教界推崇备至的伟大而善良的女人是福尔赛神庙里的女住持之一,朝夕在财产之神的坛前燃着一盏神圣的油灯,坛上写了这些感人的字句:“以无还无,六辨士还真正那么一点儿。”

她走进屋子时,人们的感觉就象一大块肥肉走进来似的;她主持慈善会所以受人欢迎大约就是这个缘故。人家花了钱,总喜欢沾一点肥;所以大家都朝她望——她穿了一件制服,上面满挂些叮叮当当的饰物,高高的鼻子,肥硕的身材,被慈善跳舞会里她那些僚属围成一圈——好象她是个大将似的。

她的唯一缺点是没有一个好家世。她在中上层社会里是一个势力,这个社会里有它上百个的宗派和集团,全都在慈善事业的战场上纵横交织着,而且很快乐地跟那个上层社会在这片战场上结识起来。她在这个中上层社会里是一个势力,而这正是一个更广大、更重要、更有力量的社团!在这里,拜因斯太太所代表的那些商业化的基督教的制度、教义和“立身之道”都在畅通无阻,这些是它的真正血液,真正的商业通货,不象在那些较小的上层社会脉管里流通着那些奄无生气的赝品。认识她的人都觉得她很正常,一个决不会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的正常女子,而且,只要有法子可想,也决不会把任何东西掏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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