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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页面很干净,大多是工作软件,尾页的便签插件颇为显眼。她喜欢冰美式。她喜欢旅游,去看人少的大自然风景。喜欢画画,很有天赋。不挑食,什么食物都可以吃,但不喜欢芹菜和胡萝卜。她很想要一个家,我们会有的,这是迟早的事。她不喜欢表达,少问多做。她经常熬夜,下午四点后不要让她喝咖啡,晚上给她准备牛奶,陪她入睡后再工作。她……“我自己去就行,三天就会回来,完完整整出现在你面前。真的,我保证。”我向他允诺,三天会回到他身边。出机场那天,我往前看,果不其然注意到路边一辆黑色宾利suv。车窗后的人,左臂随意搭在车窗上,另一只手握住方向盘,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手腕上的高奢银表,让经典的黑色西装多了几分矜贵。视线交汇,他原本冷漠深邃的眼睛,盛了一丝清浅的笑意。爱的人见到自己眼中碎冰消融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但是现在他常常出现冷漠空洞的眼神。每次凌晨他开车回家,我坐在副驾驶昏昏欲睡,偶尔睁开眼看到的就是那种眼神,我知道他想我了。我食言了。……第二年祭日,那天雨下得很大,如果我有知觉的话,应该能感受到雨水砸在脸上的两分痛意。他依旧举着那把破旧的黑色雨伞,只不过不是给自己撑伞,他手往前伸,在给墓碑遮雨。我突然觉得这把伞有些眼熟,这是我一直在找同款的那把伞。雨下的急切又暴烈,他的衬衫湿透。他抬起右手,用拇指轻轻拭去黑白照片中我眼睫上的水珠。他说:“我知道你一直用这种伞的时候,又翻出高中这把伞。”“你说,我们谁更傻呢?”……我们谁更傻呢?这个问题我也说不好。黄念生日会之后,她约我在渭城大学附近的一家地锅店,馆子很小,一家店总共不过七八桌,但这种小馆子往往口味不错。我挺喜欢这里的,如果约我去五星级大餐厅,所有人安安静静听拉小提琴声吃饭,我反而会不舒服。林鹤轩送我到地锅店后,离约定的七点还有十五分钟,我看见他进了旁边一家面馆。我坐下后,店员倒了一壶热茶水,茶叶泡开很大,第一壶茶水偏褐色,颜色很浓。我慢悠悠喝水等着,不玩手机也不看窗外。很快有个女孩子快步走过来,黄念身上还穿着一件实验室白大褂,一头秀发随意扎在脑后。“不好意思,钦钦姐,让你久等了。”黄念一脸歉意。“没事,现在还不到七点,我也没到多久。”她解释身上的实验服:“实验数据出了点问题,我不在学校,从这里找间实验室临时又做了一遍。听林学长说你很喜欢学校周围的小店,所以找了这家,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如实道:“挺好的,以前竟然没注意这里。”宾利停在餐馆正对面,林鹤轩朝车走去时,我看了一眼手表,七点零三分。去掉点餐等待的时间,吃饭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不用看,我也知道他一定正在后排开会看电子合同。我想早点去找他:“我们先点餐?”“好。”点了一份经典鹅锅,店员端上来后还需要等一段时间。我开口闲聊:“我记得你是学药学方面的对吧,感觉医药学学生都很辛苦。”“对,不过我谈不上辛苦,我是本硕博连读。林学长分开考的,他上学期间,一边读书做实验、打工,还同时进医院实习、出国交流,他才算辛苦。”黄念抿了口茶水:“钦钦姐,我生日会那天见你们有聊天,你们早就认识吗?”我心里了然,原来黄念是为这个找我:“嗯,我们一个高中,我高一时,他高三。”“那,钦钦姐,你知道他高中有喜欢的女孩子吗?”“怎么了吗?”黄念说:“除了导师和一起做实验的同学,他从来不和任何人有过多接触。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学校里大家都以为他有喜欢的人。三年前,林学长坚持读博期间来渭城医院实习,为此他导师还大骂了他一顿,尽管这样,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一直两地跑。”我以前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时有些诧异:“你们读博在校和实习大概是什么比例?”黄念稍作思考:“不固定,林学长是临床博士,读博期间也不住校,在医院的时间多。但他是本科提前一年读完,然后直接读博,课业压力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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