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现在大多认为,周代为‘世卿世禄制’,中央官和地方官一般是世袭。”
小悠:“哦!所以周代的县官实际上也跟诸侯差不多,所以实际上是分封制的官,而非郡县制的官,所以那时的‘县’也非‘郡县制’的县。那为什么不直接视为诸侯呢?”
大姑:“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两者的权力范围不一样。周代的县的长官称为‘县正’,与诸侯国的统治者‘国君’虽然均为世袭,但拥有的权力不同。
国君的权力比较全面,大致有:人事权(官员任免权)、兵权、财权、立法权、司法权以及其他行政决定权。
而县正的权力,据《周礼-地官-县正》记载:‘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所以县正一般只有司法权以及执行政令的权力。其他权力尤其是兵权,县正应该是没有的。”
小悠:“哦!所以‘县正’是官是臣,而诸侯国的‘国君’则是君,二者虽然都是世袭,但却有君臣之别。”
大姑:“嗯!”
小悠:“那周代,县下设郡,县上呢?有像现在的‘市’一样的级别吗?”
大姑:“有!《周礼》:‘县系于遂。’——县的上一级为‘遂’。遂的长官为‘遂大夫’。
在西周的直属领地,也划分政区,设官治理。城内和近郊依次划分为乡、州、党、族、阊、比等不同行政单位。在远郊则划分为遂、县、鄙、酆(zàn)、里邻等。”
小悠:“也就是说,县是在‘远郊’才有的行政区划,在‘城内和近郊’则称为州。县和州的上一级,分别为乡和遂?”
大姑:“是的。”
小悠:“‘乡’之下是‘州’,而州是在‘城内和近郊’,而‘县’则在‘远郊’——这么说来,周朝的‘乡下人’是现在的‘城里人’,而周朝的‘县里人’则才是现在的‘乡下人’吶!”
大姑:“那时不叫‘城里人’和‘乡人下’,而是称为‘国人’和‘野人’,或是‘国人’和‘庶人’!”
西周时期地方管理实行‘国’和‘野’对立的乡遂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周王和诸侯的国都及其四郊以内地区被称为‘国’,而四郊以外的地区则被称为‘野’。
在‘国’的地区设有若干‘乡’,居住者被称为‘国人’,而‘野’的地区则设有若干‘遂’或‘属’,居住者被称为‘野人’或‘庶人’。”
小悠:“我这个县城长大的孩子,在周代竟然是‘野人’——我感觉受到了伤害!”
大姑:“时代不一样,称呼早就改了!”
小悠:“对!什么‘野人’!都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周朝的称呼到现在早就没影了!”
大姑:“那也不一定!‘鄙人’和‘下里巴人’听过吗?”
小悠:“跟周有关系吗?”
大姑:“嗯!《周礼》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一县分五鄙、百里,有传言说‘鄙人’和‘下里巴人’就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