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下座椅上嘴唇泛白的何以琛和桌子上一杯已经凉了的红茶。
走出大厦,应晖感受着温暖的阳光。
自从把办公环境搬到家中后,应晖便难以适应办公室的环境了。他曾跟默笙开玩笑说自己可能要提早退休了。“那我就努力赚钱,努力成为世界着名摄影师,到时候你就是我的贤内助。”
他捏了捏默笙的脸,“好的应太太!”。
赵默笙拍开他的手,“凭什麽你是应先生,我是应太太。应该叫我赵先生,你是我的贤内助赵太太!”
应晖忍俊不禁。“好的,赵先生。你有什麽需要。”
遇到默笙之后,他能够明显感觉到他变了很多,他更有人情味了。或许因为和他相处久了,默笙也会染上一些他的性格。他很庆幸,现在站在默笙身边的人是他。否则他也会像何以琛一样,沦落成一个冷冰冰的失败者。
思绪从回忆中抽离,他掏出手机,嘟声过后对方接听。
“喂,默笙,今天晚上想吃什麽?”
翌日。
“笙,有人找。”
摄影工作室的同事打断了正在专注工作的默笙。
她放下设备,走出影棚,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以琛。”
午后的阳光照的人暖洋洋的,咖啡馆内浮动着咖啡的浓厚香气。面前的热牛奶向上冒着热气。
默笙看着对面的何以琛,不久前她才在国内见过他。曾经他们亲密无间,一别经年,竟是连开场白都不知道说什麽好。
这七年间,他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早已褪去稚气,看不见当年的影子了。空气中浮动着灰尘,周围是其他客人的低语。
她想起很多年前出国前和他见的最后一面,他说:“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宁愿从来!从来都没见过你!你给我滚!滚的越远越好!”。这是她所听过最刺耳的话。每一句话出来都像是用刀割在她的心上。
刚出国的那段时间,她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里是他反複的在对她说这段话。每每夜半惊醒,都会难以呼吸。
过去的那段日子跌跌撞撞,背井离乡,孤立无援。因为不会说英语所以日常生活很困难,听不懂的话语,看不懂的路牌,难以适应的习惯,不同的文化和难吃的食物让她的每一天都很煎熬。但是一切都过去了。
其实自己也变了很多,默笙想。加州的阳光让她皮肤变黑了。之前为了生活便利,她早已剪去一头长发。干脆利落的短发更适合她的生活状态。在稳定下来后,她曾问过应晖是不是她长发会更好看。应大哥说一切以她的喜好为主,只要她自己觉得舒服,怎样都好。所以她还是选择继续保持短发,毕竟习惯了短发的便利,她实在懒得打理长发。想到应晖,默笙的嘴角不自觉的弯了起来。过去的一切全都不重要,当下,她有应晖,他们也即将迎来新的生命。
“以琛,好久不见,上次匆匆一见都没能好好坐下来聊聊。”
默笙率先开口,打破尴尬。
“我接了的案子。”
“那很好啊,相信你们会合作愉…”
“是为了你,赵默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