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会嫌弃自己喜欢的人呢?
总之朱翠花不嫌。
“你光喝酒了,是不是都没吃东西?饿不饿?”朱翠花不忘关心他。
沈松摇了摇头:“还好,我不饿,就想这么抱着你。”
“好。”朱翠花服帖的窝在他怀里。
结果,两个人刚刚抱了一会儿,沈松就突然站起来,直接冲到窗边,一把将窗户推开了。
“你们几个想干嘛?”沈松拉着脸,看着窗外的年轻小伙子们。
几个小伙子也是刚到,脚跟儿都没站稳呢,就被发现,无了个大语。
就此互相埋怨起来:“都怪你,说过不要挤,这下好,被发现了吧!”
“我哪儿挤了,是他们几个!”
“我早告诉过你们,沈松那耳朵贼精,你们跟本就藏不住,现在好了吧?”
乡下举办婚礼,嬉嬉闹闹总是免不了。
年轻人闹了洞房,听墙角也算是吸取经验,沈松也跟他们一起干过这事儿,是以,不好翻脸。
“哪凉快哪呆着去,别搁这儿烦人!”沈松只呵斥了一句,就将窗户关上了。
坐在床边的翠花,面子有些挂不住了。
想到刚才她跟沈松的对话都被听去,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浓,等沈松再坐到她身边儿去,她连忙往后躲。
逗得沈松咯咯直乐。
“好了,我不闹你,等晚上的……”
朱翠花:……
……
院子里头的酒席已经过了三轮,沈家人陆续的将乡亲们送走,直到院子里空下来,才开始打扫战场。
沈莞跟陆霆霄一直留下来帮忙到最后,等所有东西收拾完,天也差不多要黑了。
“行了,今天大家伙都累了,快点儿回去休息吧!剩下的活儿让沈政跟沈涛他们俩干!”
王艳梅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说话都是轻松的。
孙如为了过来帮忙,在杂货店里请了一天假,听到王艳梅说行了,才带着女儿女婿回到隔壁院子去。
“今天不早了,干脆就在家里住下吧,明天早上我去杂货铺,顺便给你们捎到新房子。”
沈莞询问过陆霆霄的意见后,答应孙如。
地瓜好久没有见到主人了,见到沈莞跟陆霆霄,赖在屋里就不走了。
过了一个冬天,大狼狗吃的多,运动少,胖了一大圈不止。
沈莞有心想要出去遛遛它,可是忙活了一天实在太累,于是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家里的男人。
“霆宵,你出去遛遛狗呗?今天在灶火前围了一天,我想烧点水,洗个头发。”
“好。”陆霆霄对她有求必应,拿起狗绳,牵着大狼狗就出去了。
夕阳在大地的尽头落下帷幕,月光冉冉的在夜空中露出一轮银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