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溪深呼吸了一口,伸伸胳膊腿,总算舒服了许多。
这里正是城东,离着泓文书肆也不远,正巧可以前往泓文书肆一趟,这大半个月过去了,也不知道那边还有没有什么新的他感兴趣的书册。
他交代了一声,就让车夫随从等先行回去,他晚点再回去。
众人无奈,却也只能听从。
沈彦这些日子很是郁闷,父兄不许他这不许他那,就连平日他最喜欢去的白玉堂大哥也不让他去了。
实在是无聊至极,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有一搭无一搭的摸着它的头。
“公子,到了。”车夫停下车,轻声唤了一声。
沈彦这才起身,抱着小雪下了马车。今儿个他是去布庄挑选几样料子,好久没做新衣服了,听说前日里沈家布庄进了新样子,所以特意过来看看。
他下车还未站稳,不远处人群传来一阵阵骚动,只一瞬,他就觉得一阵劲风扫过,他一个站立不稳,眼看就要摔倒。
就在此时一双有力的手撑住了他的肩膀,避免了他摔倒在地的尴尬局面。
等他站稳,一转头就看见陶溪正收回手,朝他微笑着一点头,“公子你没事吧?”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这里的哥儿眉心间是有孕痣作为区分的。而哥儿的称呼一般就是公子,哥儿。男人则称呼为郎君或者是爷之类的。
沈彦微一怔愣,“是你。”
陶溪并不认得沈彦,他穿越过来正是成亲当日,那天人太多,他根本不可能一个个去认识。
看来对方是认得自己的,刚想开口问,就听沈彦惊呼一声,“哎呀!我的小雪!”
原来刚刚他摔倒之际,手上一松,怀里抱着的宠物狗子便受惊跑了出去。
陶溪此时也不好再问,他既然认得自己,那自己帮个小忙什么的也无伤大雅。
于是他便安慰道:“你别急,我去帮你找找,小东西那么小想来也跑不了多远。”
陶溪说完便循着刚刚的那道白影追了过去。
原本想招呼下人去寻的沈彦突然住了口,看着那道人群中的身影,心中莫名发热。
刚刚要不是他,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可就出糗出大了。
肩膀上还残存着那双手的热度,沈彦脸色微微泛红,心中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如陶溪所说,那只叫做小雪的小狗并未跑多远。很快陶溪便抱着狗子回来了。
“它叫小雪吧?长得挺可爱的。”陶溪一边说,一边将小狗递了过去。
沈彦平日里骄纵跋扈,此时却没半点趾高气扬的意思,低着头接过小雪,小声道了声谢。
陶溪微微一笑,点头告辞离开。
这个世界男女有别,男人与哥儿呆一起久了同样会被人非议。
刚刚他只是顺手而为之,并没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