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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不死草(第1页)

小柒淡漠的扫了狐族族长一眼,一扬手将紫姬顺着膜壁上打开的通道扔回了三清山。在里面站着的陆小伍一把将紫色狐狸接住,然后看都没看一眼就顺手扔到一旁,继续注视着膜壁对面的动静。紫姬:靠!你们俩有没有人性?这一摔把她刚刚涌出的伤感都给摔没了,歪歪扭扭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踉踉跄跄的走出密道。梦书岚看见,赶紧抱起她去包扎伤口。紫姬受伤的一颗心一下就被抚平了,还是柒小姐的妈妈好。半个小时后,小柒带着一储物袋的宝石和一株根部裹着泥土,茎上只有两片叶子的不死草回来了。她把储物袋扔给了她妈,然后宝贝一样的捧着不死草去找合适的花盆栽进去。早在修仙界闯荡的时候她就听说了这种草,修士吃了可疗伤并且提升修为,普通人拿叶子泡水喝则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比延寿丹效果还要好。只是这种草虽然叫不死草,生长条件却极为苛刻,既难找到又难养活。之前她听说后就一直想找一棵,或者跟别人换也行,却一直没消息。这次陆小伍给她出了个主意,找妖王要。虽然并不能保证它一定有,但妖界地域那么广泛,其野生野长的灵植不比修仙界少,试试总归没错的。事实证明,他们试对了。爷爷已经六十多了,虽然现在看着身体还挺好,活到八十甚至九十都没问题。但即便到一百小柒也不是很满意。所以得未雨绸缪,等种出不死草的叶子,让爷爷天天泡茶喝。将蔫头耷脑的不死草种入花盆后,小柒试着给了它一点点能量,起初没什么反应,她又给了点,感觉耷拉的叶子似乎有了点精神。她想了想,从储物戒里摸出个玉瓶,很肉疼的给它浇了点灵泉水,叶子肉眼可见的支愣了起来。“嘁,还挺挑。”这时陆小伍过来往花盆里塞了两颗灵石到土里。小柒瞪大了眼,“它连灵石都吃吗?”怪不得都说难养,这就好像一棵果树得靠吃人民币才能长大结果,那可不就不容易养。陆小伍解释道,“刚刚移栽过来,最好是保持灵气浓郁。”这一招还是跟六师弟学的,他擅长炼丹,所以出门历练或者去秘境时,常常会挖一些稀缺的灵植回来养。手头宽裕的时候会放几块灵石在花盆里,这样会加速灵植的生长。这么一对比,灵泉水都瞬间不香了。轰!两人正对着不死草仔细观察,突然三清山上发出一声闷响,声音听着不算大,但威力不小,整个山体都感觉晃了下,像是某种地震的前兆。然而梦书岚却淡定的冲他们摆了摆手,“没事没事,该干嘛干嘛,你师父心里有数,她能控制住。”用防护法和阵法双重保护,还能让他们听到这么响的爆炸,这叫能控制住?小柒忧心忡忡,“师父不会炼不出来吧?”这都半年了,炼坏了不知多少块石头,还没摸出门道呢。目前妖界和他们只是暂时保持这种看似和平,实则对峙的状态,但却不稳定。毕竟金翅狮王和它那老虎媳妇就不是个安分的,五十年前明面上将紫姬四只大妖送来,暗地里却不知送了多少,比如蛇妖柳竹。连秦元亨都给瞒过了。“如果连师尊都炼不出来,那你也不用指望别人了。”陆小伍倒没有多担心,他拍拍小柒脑袋,“你得相信师尊,这不是炼制普通的法宝,得给她足够的时间才可以。”“行吧,是我太心急了。”两人抱着花盆往山下走,在山脚驻地的练武场碰见了梦子阳和乔泰几人。当看到东方烁时,小柒忍不住想起了前两天的那个梦。这个虽说只是梦,可看到和她拜堂的新郎依旧让她很尴尬,仙姑可真是都要走了还捉弄人。这下好了,她都有点不敢见东方烁了。但对方却若无其事的走过来问道,“都解决了?”“嗯。”小柒低垂下眼睛错开他的视线,抱着花盆继续往前走。这样子落在东方烁眼里就显得很冷淡,让他不禁愣了下,怎么了这是?他可还没开始说什么做什么呢。感到奇怪的不止是他,还有陆小伍。两人离开驻地走出好长一段了,他问小柒,“东方烁惹你了?”如果是,他不介意把他揍一顿。“那倒没,就是不太想看到他这个人。”对此陆小伍完全能理解,就好像以前在宗门,偶尔他也很不想看到六师弟一样,虽然他没惹他,可他就是想揍他。“那你先回吧,我去指导指导他功夫。”说完陆小伍就不见了踪影。小柒也没当回事,抱着不死草蹦跳着回了家。于是这一天东方烁莫名其妙被陆小伍“指导”了一下午。“在无名山后面的一处深坑,发现了三具尸体,经查验来自南岭唐家”本来还想在三清山待到周一早上再回校,但周日下午五点,小柒突然接到夏云松电话。南岭唐家的唐宁三人夜袭夏忆,小柒曾跟夏云松报备过。毕竟是在青州地界,有别的修炼者过来,还是因寻仇而来,当然得让夏大队知晓。所以如今发现唐宁三人的尸体后,他才会第一时间给小柒打电话。跟夏云松一样,小柒的第一反应,这三人的死跟夏忆有关系。但随即又觉得不对劲,因为夏忆身上的伤还没好,可即便是伤好了,她也不是唐宁他们三个的对手。难道是栽赃?“您是说,尸体就这么扔在这儿?”小柒到的很快,现场都还没勘查完,她就已经从三清山到了五十公里外的无名山。三人死的方式一模一样,全被一刀割喉,且每个人的右手还都被切了下来,切口非常整齐,不是一般的刀具能够做到的。“对,就这么扔在这儿,唯恐别人看不见。”虽说是后山,但旁边有一条小路,附近的住户一早一晚经常到这边来遛弯,再顺便爬个山,锻炼下身体。所以这边不能人来人往吧,但至少不偏僻,时常有人走。:()我在都市卖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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