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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我又翻了一个白眼。“谢谢你,你家在哪?要不要我们通知你父母来接你?”“……”去他妈的,老子成年了,比你大,说起来我家孩子发育都晚,我尤其晚,二十一岁了身高才刚过165,但我坚信,要不了两年,我一定会长出大长腿的。我在心里骂够了,本着普世救人的心,说服自己不能眼睁睁看着这群人去送外卖。我表示自己是圣剑士,可以保护他们。结果这群混蛋又笑了,一个姑娘还过分地揉了揉我的头。别摸老子的头!就算你胸大我也不会喜欢你。讨厌鬼a:“伊尔戈斯学弟,请来帮这个小圣剑士先生治疗一下他的脸,痘痘都快长到他眼睛里去了。”讨厌鬼b:“那可不行,耽误了圣剑士大人发挥可怎么办,啊哈哈哈。”队伍最后面,一个瘦弱的男生拎着药箱走到我面前。“仰点头,我先帮你清理一下。”他的声音很好听,手也十分轻,落在脸上几乎没有什么感觉。“别担心,应该是沾上了这种植物的粘液,按时上药,不会留疤。”这群人叽叽喳喳十分吵闹,走走停停,有时看见一棵草,一朵花也会大惊小怪,一群人像发现了宝藏一般一拥而上,没几个小时绝不会走。行进路上倒是会找乐子,开些有颜色的玩笑,或彼此挤兑,说些学校老师的八卦,还时常拿我取笑,亏我尽心尽力保护他们安全。我不喜欢他们,总走在队伍后面,和我一起的是帮我治脸的那个小医生。经过这几天的时间,我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伊尔戈斯,一个好听的名字。他是这群人里最小的,不爱说话,大部分时间超级安静,只默默做自己的事,也从不参与那些话题。就不取笑我这点,就值得我很多好感。他很博学,会细细讲解每一种植物以及危害和药用价值。我听得很仔细,这对野外生存极有帮助。我一直坚持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在那样一群你讨厌的人里有一个特立独行,很难不注意他,很难不心生好感。后来他总抗议这个,觉得我眼睛有问题,审美有毛病。我总说他肤浅,谁规定只有俊男美女才吸引人。反正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结果都是我动心了。某一天他捧着我的脸,上药结束后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估计再有几天就全好了。”我闻着那淡淡的草药香怦然心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没有大胸、大波浪,还瘦得像一根杆,可我心里偏偏就像来了一个安哥拉兔潮,蹦蹦跳跳,肆虐而过,留下坑坑洼洼的青草地,弱小可怜又无助。正如我的感情,心潮涌动过后又有点委屈。我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也想不明白怎么才能让他也喜欢我。那一夜我失眠了。☆、番外二我想了上百种浪漫的方案,都因所处环境显得不切实际,最终只能回归最原始的方法。我时刻不离陪在他身边,他走路我开道,他挖药我拎包,无聊的时候陪他说话,让不合群的他也尽可能不感觉孤单。我可真贴心。这个方法很有成效,总而言之,我认为他已经离不开我了。因为我们进入魔法巨蛛巢穴的时候,我走在最前方开路,一向胆小的他居然就跟在我后面,甩开那帮讨厌鬼一大截。(说出来怕你不信,我是怕你把蜘蛛都剁碎了不好收集)在黑夜的掩护下我第一次牵了他的手。妈的我手心都是汗。在爱情加持下,我表现格外英武。我把最大最完整的那只送给他。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也朝着他傻笑了很久,那一刻我甚至想好了以后如果有孩子要起个什么名字好。临别之际,我十分难过,可圣剑域没有假期,我也不忍心让他饱受异地恋的相思之苦。可又不放心,我的伊尔戈斯这么好,一定会被野男人给骗走。我想了很多办法,终于得到了一个允诺,他答应我,在我去找他之前绝不谈恋爱。我的伊尔戈斯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我安心的回去了,走在半路突然想起来,我似乎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一直跟着其他人喊我小圣剑士来着。这可如何是好?不怕不怕,那我就努力成为大陆最有名的圣剑士,让他无论走到哪个地方都能听到我的名字!两年后,我毕业了,拿下了当年剑术大赛的冠军,朝着那个目标迈出了一小步。随后我应征入伍,在魔法师军团发光发热,又两年,我从战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全国最有名的圣剑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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