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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第1页)

西边那一侧是一对拉丁裔的新人,新娘明显不年轻了,四十开外,胖胖的身子勒在一件露肩的白婚纱里,可这也不妨碍她倚在秃了顶的新郎身边,幸福地微笑。

一个七八岁的西装革履的小男孩拉着新娘的礼服,“妈妈”长“妈妈”短的,正好被路过的兰珍她们听见。

三人惊讶。

“哇,这种景象真的只能在加拿大看见,二婚带个小孩,还穿白婚纱。”小蝶刚说完,就刹住了话头,因为她猛然意识到,陈飒妈当年也是二婚拖油瓶,心下自悔失言。

还好陈飒一贯马大嘻哈的,也不上心,而且她的注意力很快被刚从市政厅步出的一对新人攫住,眼都直了。

是对白人。

新娘又矮又敦实,戴着副黑框眼睛,看着随和又单纯,身上一件类似婚纱的满是镂空蕾丝的白裙。新郎穿着牛仔裤,一件淡绿t恤衫,慷慨地显出胸前臂上凸的凹的大肌小肌。

“哇,这个男的是来结婚的,还是来修水管的?”兰珍不解。

“妈的,安童跑步穿得都比他正式!哟哟,你们看那拽样,昂首挺胸的,跟公鸡似的,还觉着自己挺帅!”陈飒喷。

“肯定是骗枫叶卡(永久居民卡)的,你看他们都没什么亲朋好友。”小蝶附喷。

三人都为那一脸幸福的迷妹笑的小新娘捏把汗。

在朴素敝旧的市政厅里,没拐绕几下,就到了婚仪厅,新郎、伴郎和陈飒妈已经在门口候着了。二十多度的天气,新郎和伴郎也还是西装马甲地来了个全套。

两周前,新郎离开了硅谷的一家大厂的首席咨询师职位,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三个加拿大公司的聘书:两家咨询公司和一家保险公司,其中两家还是通过猎头主动和他接洽的。他最后选择去那家保险公司的技术部门当总监,这样就可以好好享受新婚后的家庭生活,不用一年到头无休止地出差旅行,只是薪酬一下蒸发掉30还带拐弯。

他们重归于好的第二天,他说他要搬来的时候,兰珍马上瞪大了眼,一个劲地给他泼冷水:“你确定你要放弃加州的阳光沙滩,搬来这里?那些你喜欢的夏季运动,这里可能都做不了,起码是不能全年去做了。”还套用了陈飒的一句名言,“多伦多可是个‘半年在冬季,半年大约在冬季’的地方。”

“我确定。”

“朋友家人,你三十多年建立起来的社交关系,大多要归零重建,你很快会失去归属感。”

“我的归属感来源于和我相守的人,而不是住的地方。”

“最致命的一点是,听说这里科技行业的薪水,比硅谷少了起码三分之一。”

“唔?”他皱起眉,“那我要好好算算,你到底值不值得那缩水的三分之一。”

“反正都还没落实,后悔完全来得及哦。”

终身大事竟然就这样在一阵半玩笑中决定了。

兰珍是有意泼他冷水,一点欲擒故纵的小心思。怕他一时冲动,将来后悔。这样一盆盆冰水浇下去,还阻挠不了他,她觉得就有把握了,可以一试。虽然也还不是十成,但是人生又有什么事是十成的呢。何况经历过两次“生死离别”,活着的每一天简直都是挣来的,珍惜眼前人和当下的日子要紧,别的都不值一提。

工作的事敲定后,先武把圣荷西的“半个楼”(banglow,大平房独幢别墅)交托给一个房产中介,家什送的送,卖的卖,还寄放了一些在朋友家,然后拎着两大箱行李,背着个半人高的登山包,就潇洒走一回地跑来了,在安童的次卧挤了几天。

过两天,他和兰珍要搬去一个临时租的两室小公寓,同时开始密集看房,争取在两三个月内,买到他们心仪的家。

兰珍一开始觉得有些铺张,而且一年内可能要搬两次家,也很嫌烦。她的理想状态是,他可以先把安童的次卧租下来,将就几个月,同时两人抓紧看房买房,然后直接从各自的住所搬去新家,省钱省力。

但转念一想,结婚了,就必须要考虑“未来室友”的感受,而且极有可能是终身室友,何况他为她也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为了和她在一起,他搬来加拿大就算了,还把家里的长辈全得罪下了。想到这些,她就豁达了,铺张点就铺张点吧,彼此开心,千金难买。

再说,安童虽然随和,周末去他的次卧过夜,出来进去的,多少有些怪怪的。要碰上陈飒也在,到时候再拿他们取乐她那张嘴可是没底线的。

兰珍想想就罢了。

一见到自己的新娘,先武便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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