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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第2页)

叶女士听他半天不说话,扭头一看,就见他在那儿偷笑。

“你傻乐什么?”

季首长想想就忍不住笑:“老二这媳妇找得好,咱家终于出一个聪明人了!”

季首长小时候家里穷,没读过书,连名字都是借的地主家狗的名字。

那时候,他们家租的地主家的田种,吃不饱穿不暖。那个地主喜欢狗,养了一只黑色的大狗,每天给狗吃肉,吃骨头。那只狗被养得皮毛油光水滑的,威风凛凛。

他妈生他的时候,奶水不足,担心养不活,就给他起名叫“大狗”。

他爹妈愿望很朴实,希望他以后跟那只大狗一样有福气,能吃到骨头,还能吃到肉。

天天吃,他们没敢想。

他爹以前就总说:“你以后要是一个月吃上一顿肉,那日子就老美了!”

可惜了,季首长长大后没过上大狗那样的好日子。

连续几年收成不好,地主放贷,利滚利,日子过不下去了。他们兄弟几个就去城里扛大包。

几个人凑不出一个识字的,都是睁眼瞎。人家想怎么坑他们,就怎么坑他们。莫名其妙,做工的契书变成了卖身的。

兄弟几个给主家押送货物,一路上,土匪、马帮、兵痞,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

季首长揣着兄弟二人的两缕头发好不容易跑回去,还因为丢了货物,差点被打断腿。

他那时候特别想不通,他爹妈一辈子勤勤恳恳种地,一点儿都不敢糊弄,为什么连肚子都填不饱?他们兄弟几个老老实实干活,为什么钱没拿到,命还没了?

他没读过书,想不明白啊,怎么都想不明白。

后来无意间救了一个同志,他解答了他心里的疑惑——因为压迫,因为剥削。

醍醐灌顶,季首长脑子里那些思考很久的,一团乱麻一样的东西仿佛一下子就理顺了。

那位同志是他的引路人,是他见过最有文化的人,也是他觉得最聪明的人。他很早就牺牲了,所以在季首长心里一直是最聪明的。

也是那个时候,他心里就产生了一点念头。

这辈子,就算他这样,他的儿女,他的子孙后辈,决不能还像他以及他的哥哥弟弟们一样,他们老季家怎么着也得出个聪明人!

是以,季首长当年在根据地知道叶婉卿同志是老师后,叶婉卿同志在他心里的地位那是层层拔高。

他们俩能走到一块,也有这个原因。

这些年来,季首长也算是边打仗边学习了,他现在虽然总把自己是个粗人挂在嘴边,但实际上看报写文章不在话下,虽然叶婉卿同志总说他文笔粗陋,但早就不是当年的睁眼瞎了。

随着自身的提升,季首长对“聪明人”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最开始

第37章()

是读过书,会写那种把人骂的狗屁不是,别人还以为在夸他的文章的人;

后来是要会打仗,会开车,会发电报,最好还要会外国话,能看懂外国字,省得他们有时候缴获了外国货,都不知道怎么用;

再后来就是各种先进的武器会不会用啊?不会用,还算什么聪明人?

直到季首长接触过科研人员,要求升级了,会开坦克哪比得上会造坦克?

就这个了,他们家必须出个这种的!

季首长自个儿是没可能了,就寄希望于后辈,先是儿子,结果,两个儿子打仗都是一把好手,读书都不是那块料!

儿子不行,那就孙子孙女吧。

季家的两个还在上小学的小朋友抗议:爷爷,你真是太为难我们了!

现在好了,小儿媳妇送进门,再也不用逼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了。

季首长怎么能不偷笑?

他高兴地哼了两句戏词,说道:“我老季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季首长自己享用天下独一无二的泡脚桶还不满足,还要和别人炫耀。

他把泡脚桶放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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