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庭,我足足准备了这么长时间。
这次,我一定要她明白,她踢到铁板了。
没几天,开庭了。
我跟我的律师意气风发的坐在原告席上,看着对面一脸莫名神色的老板娘和她请来的律师。
由于案件不公开审理,所以里面的人并不多。
律师不断举证、反驳、提供新证据来证明我的无罪,在铁证下,对面律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就在法官准备根据案件和具体情况准备宣判时,我看着老板娘的手在桌子下动了动。
律师即刻站起来:「报告法官,我方当事人提供了新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一定的威胁意味,请看证据。」
接着,他们把所谓“证据”拿了上去,说是证据,其实就是奶茶店老板公布的那段视频以及她自己亲手写的举报信,还说我涉及到了什么人口拐卖。
我抚了抚额,事情发展到现在真是越来越魔幻了,看来为了往我头上扣屎盆子,她真是煞费苦心。
等对方说完,我跟律师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我方律师也儒雅的站起来:「报告法官,我方也有新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捏造事实等嫌疑,请看证据。」
此话一出,老板娘脸色猛然一变,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我投之以微笑。
14
我提交的也很简单,只不过是当时她私聊我的图片、我们宿舍三个手机同时不同型号机型的录音以及她最后一次约我见面时我的录音。
这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导自演的剧情罢了。
其实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她一直咬着我不放是为了什么,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能给她带来什么呢?
是名、是利、是钱?还是跟我一样,只是看我不爽,想出口气?
案件结局很简单,被告败诉了,她成功的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理论上来说,她是要被判刑的,虽然这不是刑事诉讼,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诉讼,罪行最高也判不了很多年,但我还是很满意。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她“单亲妈妈”的身份加持,还有一个“患病的5岁女儿”,高院给出了酌情处理的决定——
「被告于秀丽,涉嫌造谣、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执行,赔偿原告共计五千元整。」
老板娘瘫倒在椅子上,但同时也松了口气,在窃窃私语跟她的律师说着什么。
判刑三年缓刑两年……
法官走后,我侧目看向一旁整理文件的律师,低声道:「我不懂法,这跟没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整理资料的手一顿,沉声道:「如果她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了违法行为,就有可能需要坐牢,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缓刑两年结束后就结束了。做出这种判决,一是没有造成社会各方恶劣影响,如生命安全之类的,二是她还有个不能自理的女儿……法院是判的罪,但也要顾人情。」
「不过,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一方。」
突然觉得鼻间酸酸的,这么长时间的压力好像都随着这场判决烟消云散了似的。
一瞬间,我的心里充斥着一种茫然和空虚。
律师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学习吧小伙子,期待你毕业那天…对了,以后你有什么事,还可以联系我。」
他给我放下一张名片,走掉了。
等人群散后,我一个人走出法院,看到外面一片阳光明媚,灼热但不刺眼。
这依旧是属于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