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武当山下一狂生
武当山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一袭白衣在血河中穿过,白衣染血似是盛开的桃花,无比妖异,削瘦的面庞满是鲜血,嘴唇颤动,不知是哭是笑,天地灰蒙蒙一片。。。。。。。。
大风裹挟着热气,滚滚涌来,白衣褶皱,雾气蒸腾,宛如仙境。
“呼,呵,呼,死尽了。。。。。。。。”
分不清是悲慨,还是畅意,平躺在血泊之中,白衣飘散,这是来冥河的彼岸花。。。。。。。。
“小二,来壶好酒,今儿爷们心高兴,定要好好消费一番!”
一袭白衣一柄长剑,一杆子烂银枪,儒生打扮,眉间有着一股芙雄气,倚着桌子,身向后仰、放荡不羁,是个外乡人,不过也在这武当山脚住了十年,算半个本地的,也没人知道他姓甚名谁,只管着叫他“狂生”,他倒是欣然接受觉得这个名字好。。。。。。。。
狂生是酒楼里的常客,和店二倒是相熟。。。。。。。。
“哟,客官,可是要来壶女儿红!”
店小二吆喝着,手上速度不慢,一两白酒已经上了桌,这才是狂生常喝的。
“嘿,瞧不起谁嘞!看看这是啥?”
说着扔出了一锭银子,狂生的身子也正了起来,雄纠气昂,不过小二没搭理直管着又打了一两白酒,上一杯早己入了狂生的腹中,小二笑笑:
“得嘞,现在你了不起了。”
狂生一愣,笑骂道:
“好你个李小二,诳我不是?”
“呵,”
小二不屑一顾:
“就你这酒量,也喝得了女儿红?”
“我这酒量咋了!”
狂生闷了一两白酒起身:
“敢不敢比一比?!”
“比就比!”
两人,你一两我一两到你一碗我碗再到你一坛我一坛的喝,九升白酒下肚,两人还在比着,惊动了店老板,才算完事,狂生被一把扔了出去,酒楼又重新起用了“狗与狂生不得入内”的牌匾,这是上个月刚拿下的,老板也没想到才消停一个月,又派上用场了。。。。。。。。
狂生拍了拍屁股,理了理散乱的头发——
好像顺序错了,不过没什么大碍,继而大步向前走着,留在店内的银子,向来是假的,今天老板本来想当垃圾扔了的,但今天这锭银子沉甸旬的,放嘴里一咬——
呵,是真的,老板追了出来,却不见狂生的影踪。。。。。。。。
狂生在这武当山下帮助了不少人,老板自然也是其中之一,狂生救了他的膝下独子,所以他们向来是称兄道弟的,酒钱自然也是老板帮着垫的,当年老板就和狂生说了:
“酒钱给你垫了,就算是买身了,等你啥时候还了,才可以离开武当山脚,大伙也给做个见证!”
当年灯笼挂满,锣鼓齐鸣,春意昂然。。。。。。。。
狂生自然是答应了,毕竟他喜欢这里的乡亲,不过想让他留下的只有这帮乡亲,这个天下可不希望他留在这里。。。。。。。。
老板看着桌上的一锭银子怔怔出神,这是官银,在境内值钱得狠,但老板却高兴不起来,毕竟这武当山脚,最值钱的是狂生的才华,从小村落发展成了个镇子,如世外桃源般,人人安乐,狂生功不可没,老板,小二和狂生是一代人,老一辈总是说狂生好,老板也和狂生较劲,想和这个外来客比一比,直至外匪来袭,这一袭白衣一杆烂银枪求下了自己的儿子,老板这才对狂生心悦臣服,帮着狂生垫酒钱,狂生还总笑他:
“就这样做生意你不得亏死?真给商贾这个职业丢脸。”
给商贾丢脸吗?老板到是不这么觉得,商贾最强的技术便是投资、给狂生投资,老板觉得自己没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