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沉聿甩开接他放学的司机与保镖,在机场旁边的奢侈品店用手表换得一张由加拿大飞回港城的经济舱机票。
他已经不太记得那块手表的样子,只记得小富很喜欢表盘上的那颗钻石,经常会把整块表叼进窝里藏起来。
小富是只矛隼,全名富兰克林,是爷爷送给沉聿升中学的礼物。
小富在野外长大,大自然的磨练让它拥有锐利的爪牙和狠厉的性格。饲养这样的庞然大物的难度很高,沉聿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让它认主,但驯服带来的结果是即使打开笼子,小富也不愿意再飞。
把狼养成狗很没意思,这种驯养游戏的通关体验令沉聿感到本末倒置的乏味感。
沉聿在好友母亲生日会上遇见的周书玉。
那天沉聿去的晚,无心抢主角的风头,但总有人排着队同他套近乎。他走去角落里,身边的人指着另一角落里的少女,或许是刚从那些烦人的交际中脱身,他下意识地将视线投射过去。
这也是头一次,他的目光在一个异性身上停留。
女孩穿绿裙子,水瓶座晶灯光倾泻而下,干净的皮肤像一尘不染的雪。
修长的肩颈薄薄一片,一头乌黑的长发垂顺下来,发梢上挂着空气里细小的光尘。
恭维讨好的声音散去了,身旁人的絮絮叨叨也消失了,沉聿的目光毫不掩饰地在那张娇小的脸上流淌,杏眼粉腮,红唇微张。
上层阶级也分三六九等,他不动声色,自有人揣度。没两分钟,她就被带到了他面前。
像是被他直接的眼神吓到,她肩膀轻轻颤抖,眼中泪花闪闪。
漂亮是漂亮,但沉聿发现她的眼泪更让自己兴奋。
沉聿不是没有欲望,但他更愿意将精力发挥在其他事上,如果他连下半身都管控不住,那同未进化的畜生也没分别。
当沉聿发现周书玉的眼泪能调动他的情欲并引起生理反应时,相应而来的是对自己失控的不满。一个刚成年的小姑娘,怎么能如此轻易就影响他?
后来再见,她在球场回望审视她的目光,在后花园窥探隐藏的危险。沉聿发现她并不像表面那样温顺呆板,澄净的大眼睛在夜色中灵动闪烁。
这样的周书玉令沉聿想起小富,圆圆的脑袋和眼睛,机敏而警惕地观察着这个光鲜亮丽却危机四伏的文明世界。
家族的资源抢夺与自身财富的翻番不断拉高沉聿对刺激的临界值,而周书玉的出现唤醒了他沉寂多年的征服欲。
比起只会在草地上大摇大摆晒太阳的家禽,沉聿更喜欢看在空中狩猎的隼。
时至今日,他仍记得近距离目睹丰满的羽翼展开翱翔的震撼,那种扑面而来的原始生命力,让他体会到征服的快感。
因此当唐晟再次提议有更合适的对待周书玉的方式时,沉聿拒绝了。
唐晟劝他纵容要适度,不要玩出软肋。
但周书玉不是只会藏宝石的小富。他送她手表,那手表全港只有一只,她隔日就卖给奢侈品回收。
百依百顺的金丝雀太没意思,他更想要驯化出一只即使拥有自由也以他为中心飞翔的隼。
唐晟去见了抢救书玉的医生,在通往病房的电梯里,他将从医生那拿来的诊断结果交给沉聿,“她对乙酰胺过敏,但程度并不严重,会出现轻微的过敏症状。”